出入境相关政策 | 入境德国及回国注意事项

来源:世展网 分类:会展行业资讯 2022-05-17 17:30 阅读: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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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部分涉及入境德国,回国的相关防疫政策及措施,供您参考。

请注意,因疫情传播风险较强,目的地,经停(转)地的入境政策及防疫措施随时可能调整,请您务必在出行前查阅确认最新的官方政策及措施,合理安排出行。

本文将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 入境德国相关政策

- 回国相关注意事项

- 现行上海入境隔离政策

- 相关网站&信息发布平台

01

入境德国相关政策

* 目前,从中国出发入境德国后无需隔离或进行电子入境登记。

 一、入境德国须持相关新冠证明及标准

年满12周岁人员在入境德国时须携带新冠检测阴性证明、新冠疫苗完全接种证明或新冠康复证明。

携带新冠相关证明的义务亦适用于仅在德国机场转机的旅客。这包括从欧盟之外的第三国出发或(及)飞往第三国而不进入申根境内的情况,也包括从申根国家出发或(及)继续飞往申根国家须过境德国时的情况。

新冠检测阴性证明、新冠康复证明或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必须在飞机起飞前出示给航空公司。另外,在入境德国时,也须应边检人员要求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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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完全接种、新冠康复或新冠检测阴性证明可以为电子版/纸质文件,语言要求为德语、英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或法语,纯中文的证明不予认可。翻拍的证明原件不能作为该证书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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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尚无被认可的中国疫苗。

疫苗接种证明须证明接种的是被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所认可并列入清单的疫苗。目前被认证的疫苗包括:辉瑞(Pfizer)、阿斯利康(AstraZeneca)、莫德纳(Moderna)、强生(Janssen)等,详细清单请见:

https://www.pei.de/DE/arzneimittel/impfstoffe/covid-19/covid-19-node.html;jsessionid=D011D401BB025A77AEE805C9BEE8EBB4.intranet242

  二、 PCR-检测证明及标准

搭乘飞机入境的旅客,最早可于飞机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检测。以拭子的取样时间作为衡量标准(请注意德国与中国的时差)

检测证明上须明确注明拭子取样的日期与时间。样品送达实验室的日期/时间或者检测证明的出具日期/时间不能作为计算起飞前48小时时限的标准,因此,仅标注这两项时间的检测证明不被认可。起飞前48小时时限将被严格执行,不容任何通融,即使拭子取样时间与预计起飞的时间间隔仅超出48小时时限标准一点,航空公司也会拒绝该旅客登机。因而,请您务必注意计算检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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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结果证明须在入境后保留至少十天,并在必要时出示给有关当局。

以上信息源引:德国驻华使领馆

更多信息请查阅:

https://china.diplo.de/cn-zh/service/visa-einreise/-/2452064

02

回国相关注意事项

以下信息源引自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官网

(请自行关注实时更新)

自2022年3月28日(含)起对从德国始发/经德国中转乘直航赴华的已接种乘客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要求进行整改。4月4日零时起,搭乘赴华航班的乘客须按照新规定执行检测义务。具体如下:

 一、 已接种人员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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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接种的疫苗为中国、世界卫生组织或欧盟批准紧急使用/上市的产品。常见的新冠疫苗包含:国药(2剂)、科兴(2剂)、康希诺(1剂)、安徽智飞(3剂)、辉瑞(2剂)、莫德纳(2剂)、阿斯利康(2剂,第2剂可与mRNA疫苗混打)、强生(2剂)等。

2.

基于1规定,完成全部接种程序之日到赴华航班起飞当日之间不少于14天(例: 需打2剂的疫苗,于3月1日完成了第2剂接种,则最早可于3月15日乘航班赴华)。完成全部接种未满14天者,即使双检合格,仍不予审发“健康码” (加强针接种无时间限制)。

3.

对2剂次或3剂次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种,或在同一天完成2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未完整接种人员,均视为未接种人员,所有检测规定参照未接种人员实施。

二、 已接种人员应做哪些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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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2022年3月28日起,已接种人员在赴华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应在两个不同的检测机构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其中第2次核酸检测时间为赴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24小时之内,同时,还须在赴华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前12小时内进行一次抗原检测 (共计2次核酸和1次抗原,以下简称“双核酸+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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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两次核酸检测须在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计算时间以拭子取样时间为准。

2.

如遇航班延误,乘客可按照原定计划起飞时间进行相关检测时限的计算。检测时间计算方法举例详见大使馆网页:

http://de.china-embassy.gov.cn/sgyw/202202/t20220218_10643168.htm

3.

自第三国经法兰克福机场中转并搭乘直航赴华的已接种乘客可在机场中转区检测点由法兰克福机场医院 (德文: Flughafenklinik   英文: Medical Center) 进行”双核酸+抗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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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针对核酸检测,该机构使用两种不同试剂对两份样本进行核酸检测,可代替在两个不同检测机构进行的”双核酸“。出具检测报告所需时间请详询检测机构或航司,如登机前仍未收到检测结果,可直接联系检测机构或航司。

4.

检测预约网址如下:

汉莎航空转机乘客预约网站:

https://www.fraport.com/en.html

其他航司转机乘客预约网站:

https://www.fraport.com/en/business-areas/operations/medical-center/coronavirus-test-options.html

5.

需在中转区内进行”双核酸+抗原“检测的乘客预约”双核酸“时可进入网页后选择”Angebote im Transitbereich" (中转区检测)-预约“双核酸检测” (Real-time-PCR  Doppeltest)。

6.

已接种的在德中转乘客如具备入境条件,仍可选择入境德国后在同一领区内2个不同的检测机构进行“双核酸+抗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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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图放大查看中转区“双核酸”网页预约界面 (德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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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未接种人员应做哪些检测?

未接种人员在搭乘赴华航班起飞前48小时内应进行1次血清抗体IgM检测、24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12小时内1次抗原检测。(以下简称: “双检测”+抗原)

 四、相关检测的具体要求

驻德使领馆不指定检测机构,赴华人员可在德国正规检测点、私人医生、医院诊所等地进行检测,但检测的方式和提交的检测报告须符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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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德使领馆不指定检测机构,赴华人员可在德国正规检测点、私人医生、医院诊所等地进行检测,但检测的方式和提交的检测报告须符合下列要求

1.

核酸检测

a. 核酸检测方式应为RT-PCR,取样方式须采用鼻咽拭子(德文: Nasopharyngealabstrich/ Nasen-Rachenabstrich, 英文: Nasopharyngeal)。 

口咽拭子(Rachenabstrich)、唾液(Gurgeltest,Speicheltest)等取样方式均不被接受。

b. 上传的核酸检测报告应包含被检测人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检测方式为RT-PCR、采样方式、采样日期时间、检测结果、医生或检测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签字或盖章等

2.

抗原检测

a. 抗原检测应在专业人员的操作下进行,自行进行的抗原检测不被接受。

b. 抗原检测报告应包含被检测人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检测方式为Antigentest、采样方式为鼻咽拭子、采样日期时间、检测结果、医生或检测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签字或盖章等

检测报告须为纸质版/电子版,翻拍的报告不被接受。

c. 申请健康码时无需上传抗原检测结果,抗原检测结果纸质证明将在登机时由航空公司查验。

抗原检测呈阳性的人员请勿登记,应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检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根据自身接种情况进行登机前检测申请健康码。

3.

血清抗体IgM检测

血清抗体IgM检测须抽取静脉血,检测方式应为化学发光法(Chemiluminescence)或酶联免疫法(ELISA)报告上须明确标注IgM,静脉血和检测方式。

胶体金法(Kolloidales Gold)不再被接受。

 五、既往感染者痊愈预审&登机前检测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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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感染者指曾确诊过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血清抗体IgM、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血清抗体IgM、IgG阳性除外)的人员,该类人员申请“健康码”须遵循以下流程:

1.

提交使领馆预审

须向领区内驻德使领馆提交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X光或CT,孕妇及不适合做上述检查的人员请提前联系驻德使领馆) 以及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采样时间须间隔至少24小时),其中两次核酸检测时限应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内。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时间应尽可能与其中一次核酸检测相近。

完成上述诊断和检测后,应将: 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两次核酸阴性检测结果;护照首页;有效的德国签证/居留证明/户口文件,按照领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驻德使领馆进行预审(邮件标题请写:" xxx 确认痊愈预审"),预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

各领区驻德使领馆相关联系方式请见:

http://de.china-embassy.gov.cn/sgyw/202202/t20220218_10643168.htm

2.

隔离和健康监测

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自行隔离和健康状况检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

3.

登机前检测

隔离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接种情况按已接种/未接种人员进行检测(要求请见上文)。同时请将驻德使领馆预审结果的电子邮件截图、《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作为申请材料一并上传。

 六、中资企业人员、船员等登机前检测的具体要求

中资企业人员:所有在德中资企业人员回国,须登机前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按照要求填报每日情况,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做检测除外),由企业出具《隔离管理承诺书》。隔离期间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立即终止回国安排。

船员:建议船公司在临近回国航班日期前再安排船员下船。船员具体检测事宜请船公司按照所属领区至少提前3周联系相应驻德使领馆,未及时联系可能影响船员回国归期。主要涉及船员的使领馆为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和中国驻汉堡总领馆

 七、关于中转的情况说明、6周岁以下婴幼儿登机前检测以及乘机赴华前1个月内曾赴第三国的人员(仅针对始发乘客)的相关要求请登录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 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八、申领健康码流程及所需材料请登录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 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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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详细信息,请务必登录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官方网站,查看《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要求》

!

具体措施及要求,请以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官方网站最新官方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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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因疫情传播风险较强,目的地、经停(转)地的入境政策及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您留意相关实时政策措施。

03

现行上海入境隔离政策

以下信息源引自上海发布公众号

(请自行关注实时更新)

 一、在本市固定居住地且满足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条件

入境目的地为本市的人员,在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如在本市有固定居住地且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一户一人”或“一家一户”)的,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及同住人“非必要不外出”。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应安排专用车辆闭环转送。

 二、在本市固定居住地或不满足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条件

入境目的地为本市、但无固定居住地或不满足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条件,或入境目的地为外省市但需在沪停留的人员,在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入住指定健康监测酒店落实7天健康监测(“一人一间(套)”或“一家一间(套)”)。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房间,由酒店提供餐食、外卖、包裹等转送服务。因生病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者,应安排专用车辆闭环转送。

 三、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的健康监测要求

入境人员解除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时,由专用车辆闭环转送至居家健康监测地或指定健康监测酒店。严格落实每日早晚两次体温监测和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在健康监测的第2天、第7天,由专用车辆闭环转送至指定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或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相关人员如健康监测期满,且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无新冠肺炎相关临床症状,由所在社区或指定酒店解除健康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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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因疫情传播风险较强,目的地、经停(转)地的入境政策及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您在出行前务必查阅入境要求及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合理安排出行。

04

相关网站及信息发布平台一览

1

入境德国-部分信息公布网址

被欧洲药品管理局(EMA)认证的疫苗清单:

https://www.pei.de/DE/arzneimittel/impfstoffe/covid-19/covid-19-node.html;jsessionid=D011D401BB025A77AEE805C9BEE8EBB4.intranet242

德国驻华使领馆官网

https://china.diplo.de/cn-zh

2

回国-部分信息公布网址

中国驻德国大使馆官网

http://de.china-embassy.gov.cn/

核酸/抗原检测时间计算方法(大使馆网页)

http://de.china-embassy.gov.cn/sgyw/202202/t20220218_10643168.htm

法兰克福机场中转区“双核酸”检测预约网页

https://www.fraport.com/en/business-areas/operations/medical-center/coronavirus-test-options.html

各领区驻德使领馆(检测事宜)联系方式:

http://de.china-embassy.gov.cn/sgyw/202202/t20220218_10643168.ht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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