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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看点
1.中国及境外疫情简报
2.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北京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3.重磅!国家医保局明确全国新冠抗原检测收费!
4.卫健委发文:公立医院要新增一个科室!
5.国家药监局:药店零售配送纳入GSP!
6.国家医保局发话!这些门诊费,可跨省直接结算
7.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13家机构通过药物GLP认证
8.国家医保局: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两种治疗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9.国家药监局通告2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10.国家药监局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心血管植入物、整形填充材料等在列
1.中国及境外疫情简报
截至2022-03-28 09:00;全国数据统计新型冠状病毒累计确诊449,495例,境外输入确诊17,253例,无症状感染者4,448例,死亡人数12,592例,治愈人数166,661例。
境外疫情:累计确诊480,075,641例,治愈人数415,383,426例,死亡人数6,134,123例。
2.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北京医保甲类报销范围!
据北京市医保局官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发布《关于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北京将16项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甲类报销范围。新政策将于3月26日落地,适用于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公立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3.重磅!国家医保局明确全国新冠抗原检测收费!
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对新冠抗原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收费总额应设置封顶标准。现阶段封顶标准不得高于每人次15元,具备条件的,可将封顶标准调低至更合理的水平。
4.卫健委发文:公立医院要新增一个科室!
近日,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医院公共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公共卫生工作列入医院重要业务工作,并作为医疗机构内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5.国家药监局:药店零售配送纳入GSP!
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附录(征求意见稿)》意见。《附录》 指出,本附录适用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药品零售过程(含通过网络零售)所涉及的药品配送行为的质量管理。
6..国家医保局发话!这些门诊费,可跨省直接结算
2022年2月,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国63个统筹地区的826家定点医疗机构启动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7.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13家机构通过药物GLP认证
3月25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关于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公告(第5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湖南普瑞玛药物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13家机构进行了检查。经审核,该13家机构的单次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啮齿类)等试验项目符合药物GLP要求。
8.国家医保局: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两种治疗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3月2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按程序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本省份基本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时调整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新冠治疗用药。
9.国家药监局通告28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
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消息,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检验,标示为广州市白云区莱丹精细化工厂等21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10.国家药监局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植入式心脏起搏器、心血管植入物、整形填充材料等在列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新修订的《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同时废止。
资讯转载自互联网
中国医药报;赛柏蓝;医谷
大医疗;搜药;国家医保局;卫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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