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欧洲议会支持碳市场改革,航运业明年或被纳入碳交易市场
欧洲议会当地时间 4 月 18 日投票了通过对欧盟碳市场的全面改革计划,即未来十年内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 55%。欧洲议会表示,欧洲工业 和能源公司到 2030 年的排放量应该比 2005 年的水平减少 62%,而之前规 定的目标是 43%。欧洲议会还投票通过欧盟碳边境税,涉及的商品有: 钢 铁、水泥、铝、化肥、电力、氢气等,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间接进行排放。 对此,议员们表示:这些商品的进口商将必须支付生产国支付的碳价格与 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碳配额价格之间存在的任何差价。为了确保营造公 平的竞争环境,欧盟成员国早在去年 12 月同意对那些希望进口不符合欧盟气候保护标准的外国公司产品征税。另外,欧洲议会计划到 2034 年逐步取消针对欧盟内部企业的免费碳许可证供应,并从 2024 年开始逐步将 航运业纳入碳交易市场。
(二)欧盟正就农产品进口禁令与相关成员国接触
当地时间 4 月 17 日,欧盟委员会负责贸易和农业事务的发言人米丽 娅姆·加西亚·费雷尔表示,欧盟正在与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三个宣 布暂停进口乌克兰农产品的国家保持沟通。费雷尔指出,欧盟委员会感谢 乌克兰的欧盟邻国在乌农产品过境方面的支持,并意识到这可能会给当地 农民带来的问题,但她重申了欧盟的立场,即“贸易政策是欧盟的专属权 限,因此,单方面行动是不可接受的。”此外,费雷尔表示,欧盟委员会 正在与实施禁令的成员国及乌克兰政府联系,以获取关于禁令的覆盖范围 及法律依据的更多信息;她同时也强调了继续支持乌克兰的重要性。15 日以来,波兰、匈牙利和斯洛伐克政府相继宣布暂停进口乌克兰谷物和部分 农产品,以保护本国农业和农民的利益。
(一)WTO 裁定印度对进口信息技术产品征收高额关税违反贸易规则
世界贸易组织(WTO)4 月 17 日公布三份有关印度科技关税的争端解决小 组报告。报告支持欧盟、日本等经济体的诉求,认为印度对某些信息技术产品(如手机)征收高额关税不符合其对世贸组织的承诺,违反了全球贸 易规则。印度不能援引《信息技术协定》来逃避其在 WTO 时间表中做出的 承诺,也不能将其零关税承诺限制在做出该承诺时存在的产品上。此外, WTO 专家小组拒绝审查印度有关纠正其关税承诺的请求。印度自 2014 年起 逐步对手机、手机零部件、有线电话听筒、基站、静态转换器或电线电缆 等产品征收最高 20%的关税。欧盟认为这些关税直接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 因为印度有义务根据其世贸组织承诺对此类产品实行零关税。欧盟于 2019 年启动了这起 WTO 争端解决案。
(二)韩日重启出口政策对话,讨论互纳出口白名单事宜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 14 日表示,产业部和日本经济产业省本月 10日和 12 至 13 日以视频形式举行第 10 次司局级出口管理政策对话,集中 讨论了两国出口管理问题,以及将对方重新纳入贸易流程简化“白名单” 的程序。双方会上检查了包括全面控制(Catch-All)在内的两国战略物 资出口制度及出口管制制度运作情况,并共享恢复“白名单”的程序及进 展情况。值得一提的是,日本政府官员将于 18 至 20 日来韩探讨出口管理 制度及运行方向。据预测,日本或提出重新将韩国指定为享受出口手续优 待的“A 组”(旧称白名单国家)国家方案。为反制韩国大法院(最高法 院)判决二战掳日劳工索赔案原告胜诉,日本于 2019 年 7 月限制对韩出口三种关键半导体材料,并于同年 8 月将韩国移出“白名单”。之后,韩 国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并将日本移出贸易“白名单”。随着两国关系趋 冷,韩日两国出口管理政策对话也于 2020 年初被中断。然而,上月 6 日 韩国政府就掳日劳工索赔问题公布第三方代赔方案后,两国有关解决出口矛盾的讨论提速。上月 14 日至 16 日,两国以首脑会谈为契机重启第 9 次 司局级出口管理政策对话,日本解除对韩限贸措施并承诺重新将韩方纳入 “白名单”。之后,韩国启动将日本重新列入“白名单”的程序,预计有 关程序最早可于月底走完。
(三)韩国修订《电器和消费品安全控制法》
2023 年 4 月 13 日, 韩国发布通报,修订《电器和消费品安全控制法》。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 包括:1.以重复使用废旧电池为目的而生产的电器产品称为再利用电池产 品;2.为应用新的安全标准奠定基础;3.检验程序的相关要求:安全检验 申请、重新利用电池的全面检验、制造商保存检验文件的义务、安全检验 证书颁发规定等;4.明确检验机构指定程序和安全检验文件保存义务的相 关规定;5.建立因检验机构违法行为而撤销指定和暂停营业的标准。该法规评议期截止至 2023 年 6 月 12 日。
(四)肯尼亚 7 月起禁售所有不兼容 IPv6 的电子设备
肯尼亚通信管理局(CA)于 2023 年 2 月发布了一项通知,自 2023 年 7 月起,肯尼亚将禁止销售不具备互联网协议第 6 版(IPv6)功能的计算机、手机、打印 机、平板电脑和扫描仪。所有进口的互联网设备必须具有 IPv6 能力,才 能在该国的 TradeNet 平台上获得许可,以便销售和使用。TradeNet 系统 是一个促进贸易的电子单一窗口,由贸易商、肯尼亚税务局、肯尼亚港务 局和肯尼亚标准局等监管使用。
(五)菲律宾国家经济发展署发布外资所有权实施细则
据《太阳星报》3 月 21 日报道,菲国家经济发展署(Neda)于 3 月 20 日发布了《公共服务法》实施细则和条例(IRR)。实施细则和条例发布后,第 11659 号共和国法案(也称为《公共服务法》)于 2023 年 4 月 4 日生效。该法案于2022 年 3 月 21 日由时任总统罗德里戈·杜特尔特(Rodrigo Duterte)签署。 修订后的《公共服务法》将允许外资在特定行业(如机场、铁路、高速公 路和电信)完全拥有企业所有权,从而实现关键公共服务的自由化。在该修正案获得批准之前,上述行业的外资所有权限制在 40%。但是,输配电、 包括污水处理在内的供水和废水管道分流系统、石油和石油产品管道输送 系统、海港和公用事业车辆等公共服务设施仍受 60%-40% 的外资股比限 制。修订该法案,旨在吸引外国投资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创新和创造 高质量就业机会,从而在未来六年内实现快速减贫。
(六)新西兰将调整出口管制评估标准
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后,新 西兰出口管制制度将开始使用修订后的评估标准并采用目的(最终用途) 陈述(Purpose Statement)和透明措施(Transparency Approach)。从 2023 年 5 月 16 日起,新西兰将根据六项评估标准评估出口受控商品许可 证的申请。2021 年,新西兰曾对本国出口管制制度运行情况进行独立审查, 此次变化是对审查作出的回应。
(七)印度修订清真肉类食品出口程序
据印度 latestly 新闻网报道,印度商务部于 4 月 6 日发布了清真肉类食品出口新规,要求清真肉类 食品生产商用于生产、加工、包装清真食品的设备在获得印度质量委员会 颁发的有效证书后,所生产产品方可被允许作为“清真认证”食品出口国 外,涉及产品包括清真类牛肉、鱼肉、冷冻肉、绵羊肉、山羊肉以及香肠 等相关肉类产品。据悉,为简化清真肉类产品的认证程序,印度制定了“印 度合格评定计划(i-CAS)”,由印度质量委员会负责根据该计划进行清真认证。
(八)印度纺织部针对 31 种纺织品发布质量控制令
据《印度商业线报》报道,印度纺织部于 4 月 11 日发布了第一阶段的两项质量控制令,共涵盖 31 种纺织产品,包括 19 种土工织物和 12 种保护性织物,这也是 印度技术纺织行业第一项技术法规。据悉,印度纺织部计划于第二阶段针 对 22 种农用纺织品和 6 种医用纺织品发布质量控制令,在第三阶段针30 种技术纺织品发布质量控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