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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2021年11月
龙净环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对外投资的议案》,随即将终止投资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与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终止并解除相关协议,天盈投资应退回股权转让款141177.06万元,并支付13609.31万元补偿款。
02
2022年11月
龙净环保得知天盈投资将原应付给公司的款项质押给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导致公司难以正常收回应收款,公司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并申请对该司仲裁和财产保全。
这期间,公司已对天盈投资持有的 17,293.26万股华泰保险股权实现了首封。
03
2023年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华泰保险股权投资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2023年5月23日,龙净环保、天盈投资、宏泰集团启动签署《三方协议》,并已完成盖章流程及协议签署。
仲裁庭确认的调解结果
1
双方确认,龙净环保对天盈投资享有的债权金额为154,786.37万元,天盈投资应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日内向龙净环保支付上述款项;
2
如天盈投资未能按本调解书上述第1条的约定按期足额向龙净环保支付上 述款项的,则龙净环保有权立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天盈投资应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日内向龙净环保支付律师费200万元;
4
本案仲裁费6,631,495.69元(含仲裁员报酬3,735,727.40元,机构费用 2,895,768.29元,已由龙净环保全额预交),全部由天盈投资承担,天盈投资应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两日内直接向龙净环保支付龙净环保代其垫付的仲裁费 6,631,495.69元;
5
龙净环保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方协议》明确,龙净环保享有141,177.06万元债权,宏泰集团享有12,267.69万元债权。此前,基于《三方协议》,公司已于5月23日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放弃13,609.31万元补偿款的事项。
截至公告日
法院已将全部款项1,534,447,517.40元划扣至法院案款专用账户,法院将在履行法定审批流程后,将扣除法院执行费用(约160万元)后的款项1,532,845,669.88元划转至龙净环保账户。
龙净环保收到款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保留141,033.06万元(已扣除应承担的执行费约144万元),再将剩余部分12,251.69万 元(已扣除应承担的执行费约16万元)支付给宏泰集团。
公告全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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