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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年份酒、散酒、标志、食品安全”
夯实仁怀白酒品质整治“年份酒”“特供酒”乱象为整治“年份酒”“特供酒”乱象,《管理办法》规定白酒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酒类的标签标识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年份酒标签应如实标注所使用各种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并留存追溯、查验材料。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禁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禁止虚假标注“年份老酒”、“洞藏老酒”,或者伪造生产日期等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禁止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此规定对年份酒提出了严格要求,但对于已经通过了中国酒业协会年份酒《团体标准》的白酒来说,标注年份酒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早就不新鲜,国台10年,金沙回沙·真实年份酒、贵台真实年份酒早在2020年就已经陆续通过了年份酒《团体标准》认证,并在产品上标注基酒的真实年份和比例。持证经营,规范“散装酒”市场仁怀作为中国酱香白酒核心产区,聚集了茅台、习酒、国台、珍酒等名酒厂,也有许多“小酒厂”存在,良莠不齐。据数据显示,2021年初仁怀有白酒生产企业1779家,其中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白酒生产企业346家,小作坊登记许可915家,无证无登记许可266家,2000万元以上规模企业92家,规模企业仅占酒企总数的5.17%。为规范白酒经营,《管理办法》规定从事白酒生产经营活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未取得生产许可酿造的白酒,不得销售。对于“三无”散装酒,《管理办法》也明确规定经营散装白酒的,经营者应当在固定的经营场所销售。散装白酒应当使用具备密闭性的盛装容器,并在盛装容器上标注固态法白酒、液态法白酒、固液法白酒的执行标准及生产者、生产日期等。02
规范“细节”,仁怀白酒高质量发展在大家支持传承、创新工艺传统工艺要传承,科技创新也不能落下。《管理办法》鼓励和支持白酒生产者传承传统酿造工艺,运用新技术、新装备,促进产业发展,并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诚信自律管理机制,按照章程组织开展酒类产业基础科学研究和科普宣传,传承酒类历史文化;提供酒类食品安全信息技术服务,加强酒类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完善协调自律功能,引导和督促白酒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打击不当竞争,健康营销白酒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酒企营销各显神通,为白酒市场长久健康发展,《管理办法》禁止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实施损害竞争对手行为;禁止利用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使人误解的手段进行交易。禁止伪造、冒用认证标志、国际标准产品标志、地理产品专用标志、名牌标志等标志。《管理办法》从多方面对仁怀市的酒企提出了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仁怀市白酒企业的良性竞争,并要求仁怀市的相关部门要严格监督《管理办法》的施行。我们相信在《管理办法》实施后,受益的一定是符合规定的企业及广大消费者,同时,仁怀市白酒行业也将迎来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对此您有什么看法?欢迎文末留言分享
电话:13248139830(展商名录/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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