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整理】数据的力量:跨境数据流动发展的趋势与必然

来源:世展网 分类:行业资讯 2023-09-08 18:01 阅读: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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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引起广泛关注。《意见》中提到“探索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机制”,强调“落实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要求,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建立绿色通道,高效开展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促进数据安全有序自由流动。支持北京、天津、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在实施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等制度过程中,试点探索形成可自由流动的一般数据清单,建设服务平台,提供数据跨境流动合规服务。”在如今的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不仅成为基础性生产要素,更成为构筑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是重要的战略性资产,而数字贸易的基础是跨境数据流动及相关服务。本期,小促带大家了解什么是跨境数据流动及其发展现状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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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不在:

什么是跨境数据流动?

目前,国际上对跨境数据流动(Cross-border Data Flows)的概念界定还存在差异,一般认为数据跨境是指任何正在转移数据到其他司法管辖区或是转移到其他司法管辖区之后意图再转移的行为,即可以理解为“数据从一法域被转移至另一法域的行为”或“跨越国界对存储在计算机中的机器可读数据进行处理”。综合来看,跨境数据流动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数据跨越国界的传输、处理与存储;另一类是尽管数据尚未跨越国界,但能够被第三国主体进行访问。目前,由于难以在全球范围内部署服务器,这种跨境采集情况大量存在。

 

首先,“跨境传输”是指数据的接收方,基于合同或其他基础,接收来自于其他法域的数据。举个例子,位于C国的某跨国企业子公司通过企业内部系统,将数据传输至位于另一司法管辖区的总部。这其中有一种特殊情况是“跨境数据采集”,比如该跨国企业的员工使用内部系统填报个人信息,而该系统的服务器与该员工所在地不属于同一司法管辖区。其次,“跨境访问”是指数据的访问方基于某种需求,访问位于另一法域的系统服务器,读取其数据库中的部分或全部数据并进行一定的自动化处理动作。例如,某跨国企业在D国为B国境内的客户提供系统远程运维服务。

 

随着经济数字化、全球化的发展,无论是货物贸易还是服务贸易,已经离不开信息的全球互联,也离不开数据的跨境流动,可以说,数据的流动“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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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作用:

跨境数据流动与数字经济全球化的关系

根据国际权威机构Statista的统计,2020年全球数据产生量达64.2 ZB,预计到2025年该数据将增至181 ZB,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正在由数据驱动。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驱动因素,数据要素是无形的,具有来源多元、不同结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和高流动性、时效性等特征,并能够赋能土地、劳动、资本等传统的生产要素中,发挥溢出效应。

当下,数字经济全球化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而数字技术的发展,无形中带动着数据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其本质也是一种信息、知识的传播与共享。因此,数据流动成为推动经济全球化的驱动力和世界各国创新的催化剂,打造出新的“竞技场”。与此同时,各方开始争夺技术发展的领先地位,希望可以通过控制数据和相关技术,从而获得经济和战略优势。可以看到,快速的跨境数据流动正在改变全球经济的形态,经济全球化也已进入一个由数据流定义的“新时代”。

 

但正因如此,数据跨境流动中的“数据主权”问题备受关注,除对数据资源的保护之外,国家安全,以及防止行政权、司法权落空等也成为各国考量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纷纷开始加强跨境数据流动规制。目前,国际上颇具影响力的治理模式有三种:美国模式,强调私营部门对数据的控制;中国模式,强调政府对数据的控制;欧盟则赞成在基本权利和价值观的基础上由个人控制数据。随着经济数字化、全球化的发展,企业开展境外业务时面临的数据跨境监管形势也将日益严苛,数据跨境管控过程的痛点也将成为数据合规治理的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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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联系实践:

我国积极推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的完善

近年来,我国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体系,持续出台有关跨境数据流动的法规标准,并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的制定。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出台,形成了“本地储存,出境评估”的基本制度;2017年,《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发布,细化了跨境数据流动安全评估的操作流程;2018年,中国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igital Economy Partnership Agreement,简称DEPA)工作组正式成立,将在工作组框架下与DEPA成员国展开实质性谈判,推进加入进程;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公布,强调参与国际相关规则的制定,以及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规则体系的衔接。2022年,《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实施,明确了“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和持续监督相结合、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相结合,防范数据出境安全风险,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我国的跨境数据流通规则体系正在不断完善。

进一步聚焦上海。作为国家战略重要承载地,临港新片区正在打造“国际数据试验田”,推进国际数据产业发展和国际数据港建设。近年来,临港新片区通过联合产学研各方,成立了合作共同体,共建跨境数字信任、数据流通安全合规治理、国际数据与算力服务等联合实验室,进行创新研发;与此同时,电信、联通、移动三大通信服务商也启动了国际数据港基础设施建设,助力打造全球数据汇聚流转枢纽。如今,临港新片区已实现首家企业通过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试点,建成国际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推动国家(上海)新型互联网交换中心试点运营。未来,国际数据港还将持续促进跨境数据流通便利化,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更多的“数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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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技日报、新华网、澎湃、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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