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简称: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实际,适应能源发展新形势,就能源领域基础性重大问题在法律层面作出规定。草案明确符合本法的能源定义: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核电、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以及电力、热力、氢能等。并指出制定本法之目的为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需要。氢能一直被业内被视作21世纪最有发展潜力的清洁能源。这次氢能正式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草案)》,指出“氢能被列为能源范畴”,这是继一年前首次将氢能写入中央政府工作报告之后,从法律层面明确了氢能的能源地位,氢能正式步入我国能源体系,对于释放氢能应用潜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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