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 | 云南、南京出台补贴措施,促进当地会展业复苏

来源:世展网 分类:会展行业资讯 2022-07-28 17:0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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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促进展会活动恢复发展措施 

举办展会最高可领取100万元补贴

7月20日,云南省商务厅印发了《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展会活动恢复发展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旨在切实帮助云南省会展企业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展会活动恢复发展。

《措施》明确,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内,克服疫情影响成功举办展会活动的主办单位或企业,按展会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

《措施》提出,对克服疫情影响并在云南省内专业展馆成功举办3天(含3天)以上展会活动的主办单位,将按照展位费每平米2元单价,总额不超过主办单位实际缴纳场租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企业或主办单位主动争取到云南省内专业展馆举办2天(含2天)以上国际性、全国性展会活动(展览面积超过3万平米(含3万平米)),且展会连续举办届次已达到3届及以上的,将给予企业每个展会10万元的基础补助,3万平米以上每增加1万平米,增加10万元,总计不超过30万元;按每1万平米10万元标准,给予主办单位一次性补贴。

对在云南省内专业展馆成功策划、创办2天(含2天)以上专精特新展会活动(展览面积超过3万平米(含3万平米))的组展企业,第一年将给予每1万平米按10万元标准,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第二年将给予每1万平米按8万元标准,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对于赴省外和境外参展的企业,《措施》提出,参加由云南省党政机关组织参展的在我国境内云南省外的重点展会(参展企业需全程参与展览展示至展会闭幕),予以展位费、布展费全免,同时,以其实际产生的货运物流费和人员费用(不超过3人、5天)总额为基准,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赴境外参展的企业,以实际产生的展位费(室内展位不超过30平米,室外光地展位不超过100平米)、布展费、国际航班经济舱交通费和人员费用总额为基准,将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南京鼓励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

为落实助企纾困等政策,加快南京会展行业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南京市日前推出了《关于加快南京会展业复苏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南京“会展十条”,包括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引进品牌项目、提高会展项目品质、提升会展国际化水平、引导会展数智升级、鼓励会展绿色发展等十个方面措施,十分贴合南京实际。其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方面,南京将对在该市新设立从事会展业务并依法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按经济贡献给予一定比例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在“支持引进品牌项目”方面,鼓励引进符合南京重点产业的展览项目,对五年内首次来宁举办的国际或国家级知名品牌贸易类展览项目,安排南京市会展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对新引进的3万平米以上或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有效认证展览项目来南京举办的,给予查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南京市贸促会(会展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展业“聚合共享、跨界融合”,在贯通产业链上下游、促进价值链融合发展过程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南京将进一步强化会展产业链融合,引进和培育新兴金融、跨境电商、会展旅游、智慧物流、人才培训等展览服务企业,以展促产、以产带展,以会展促招商、以招商促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促消费,鼓励文商旅体展融合发展。

来源:云南信息港、消费日报、中展信合综编

图片:云南网记者陈飞、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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