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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参展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展会参展管理机制,规范展位使用行为,维护展览现场秩序,自第138届广交会起,组委会将强化参展人员管理工作,重点对展位负责人确认流程及企业参展人员证件办理程序进行优化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展位负责人的管理要求
(一)总体原则
1.参展企业应指派本企业正式员工作为展位负责人,并在办理证件时提供由该企业近三个月内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2.展位负责人须办理参展商证并实际到场参展,其证件申请将享受优先审核和处理。
3.同一人员在同届展会中仅可担任一个展区的展位负责人,不得跨展区或跨企业兼任。
(二)流程调整说明
1.企业在提交证件申请时,须同步勾选确认各参展展区的展位负责人,无需另行通过易捷通系统“展位确认登记”页面操作。
2.企业须在完成同一展期所有参展展区的展位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提交该展期其余参展人员的证件申请。
3.若企业同一展期所有展位负责人的参展商证申请未经证件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则该企业当期所有参展商证及参展代表证均暂停制作。
二、关于其他参展人员的管理规定
(一)企业参展人员原则上应为该企业正式雇员,办证时需提交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如确有需要委派非本企业员工参展,须在申请时提供企业出具的书面说明,内容应包括与该企业的关系、参展职责、股权关联证明等。
(二)所有参展人员须遵循 “一人一期一证”原则,不允许在同一展期内跨证件类型或跨企业申办证件。本届广交会将启用历史办证数据核查机制,对自第134届广交会以来存在4次及以上跨证种或跨企业办证记录的人员予以重点关注,并在办证系统的各环节进行预警提示。
更多详细信息请参见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s:///zh-CN/posts/44
附件(见下篇推文):
一、 参展证件系统操作指引
二、 社保证明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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