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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内容根据各地方政策意见发文整理,相关落地实施具体情况以当地实际为准
“双碳”背景之下,新能源电动汽车产业加速发展。此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
针对换电模式发展,全国各地出台了详细的政策与意见,以推动换电基础设施规模化运营。换电模式成为各地构建电动之城、加速实现零碳目标的有力手段。
想要知道具体有哪些支持政策与鼓励措施?让我们一起来揭晓吧!
01
北
京
1.对满足条件的社会公用充电设施、换电设施、单位内部充电设施的产权单位给予资金支持。
2. 对符合条件的换电站给予运营补助,鼓励充换电一体站建设和车电分离模式发展,引导充电和换电模式协同发展。
02
上
海
对港口、物流、环卫、出租车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的换电站给予设备补贴支持:
其中,对通用型换电站(能够实现跨品牌、跨车型服务,下同),给予换电设备(专指换电装置充电系统和电池更换系统,不含电池)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千瓦补贴上限600元。
对于非通用型换电站,给予换电设备金额15%的财政资金补贴,千瓦补贴上限300元。
03
广
东
1.东莞市:到2025年,东莞规划新增10.8万个充换电设施,各类型充电桩总量达12万个;加氢站规划布点29座。
2.广州市:对满足在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登记,建成投运、验收合格,未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市级财政补贴等条件的换电设施,按500-600元/千瓦补贴。
3.深圳市:在建设程序方面,简化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报建程序。
04
广
西
1.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为1500元/千瓦,单个站点补贴上限为40万元。
2.换电站运营补贴。按实际充电量对换电运营商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0.14元/千瓦时。
3.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按实际回收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20元/千瓦时;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点建设按不超过建设成本的30%进行补贴。
05
重
庆
1.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对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80万元。
06
湖
北
1.武汉市:对2023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入运营,且接入市级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的换电站,按照换电站设备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投资奖励。
2.十堰市:鼓励运营企业在现有建设用地上,建设新能源汽车换电基础设施,城区重点推进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城市渣土、汽车零部件物流运输等应用场景,建设乘用车、中重卡换电站。
07
安
徽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至 2025 年,全省公共充电桩达到7万个以上,换电站达到180座以上。鼓励各市对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给予补助。
08
海
南
在2021-2022年试点期内,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10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巡游出租车项目,一次性给予项目200万元的奖励;对投放换电车辆不低于50辆并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的中重型卡车项目,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奖励。
09
河
南
全省充(换)电和加(储)氢技术水平和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5000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10
甘
肃
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应急快充以及快速换电相结合的充换电服务模式。
11
四
川
1.成都市:2022年,全市新增充(换)电站不低于350座。支持公共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既有非居民小区增设充电、换电设施,按200元/千瓦、300元/千瓦给予建设补贴。
2.绵阳市:新建或改造换电站不少于44座。
3.遂宁市: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设充换电站459座,充电桩17783台。
4.宜宾市:到2025年,核心示范区(中心城区)重卡换电站达到37 座,加快发展区(郊县)重卡换电站达到23座。
12
山
东
1.淄博市: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并运营多品牌多车型的巡游出租车、网约车、轻型卡车等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500万元;中重型卡车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单站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
2.潍坊市:到2025年,公共领域,在城市大型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新增充换电站365座、充电桩8812台;专用领域,在公交、物流、环卫、单位内部等专用车停车场新增专用充换电站105座、充电桩3188台。
更多省市激励速览
云南:到2025年,建成4万个公共充电桩,建设改造充换电站500座。
贵州:鼓励石油企业转型,在加油站增设充换电设施,逐步推进加油、加气、加氢与充电等交通能源设施的一体化融合发展。
湖南: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苏州:在苏州市打造换电模式试点。“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122 座换电站。
浙江:到2025年,建议目标建成公共领域充换电站274座。
福建:探索出租、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江西:合理布局公用充(换)电设施,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换电能力。
唐山:计划在试点期内,落地运营换电重卡2600台,建成投运换电站不少于60座,成立电池资产管理公司2家,换电运营示范企业5家。
山西: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
青海:充分发挥充电调峰作用,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换电新商业模式。
新疆:到2025年建成投运不少于150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
内蒙古:到2025年,全区公共充换电设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力争不低于1:3,专用充换电设施与电动重卡、矿卡等专用车辆比例力争不低于1:4。
吉林: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成充换电站500座。
黑龙江:到2025年年底,新建换电站30个以上、充电站650个以上,新增各类充电桩1.7万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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