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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车作为老年人出行的最佳代步工具,近两年上路迎来诸多“挑战”,主要问题集中在上路合法性和身份问题,由于低速电动车相关标准还未正式实施,导致车辆无法办理正规的上牌手续,就无法上路。
目前,北京、天津、山东、河南、福建、河北、甘肃、湖南等省市均针对低速电动车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其中,有一些城市率先做出人性化管理,针对低速电动车管理,做出设置3-5年过渡期的规定,允许低速车在一定的时期合法销售、上路,为低速电动车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更加宽裕的时间和有力举措。
天津:违规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日前,天津相关部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违规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其中对本《通告》发布之前购买的违规低速电动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甘肃金昌:广设网点,启动电动四轮车备案登记免费上牌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三轮、四轮电动车生产、销售、通行等各环节全链条综合治理,预防减少三轮、四轮电动车交通事故,甘肃金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控增量、去存量,先纳入、后规范”的原则,对全市三轮、四轮电动车进行备案挂牌登记统一纳管。
根据《金昌市关于加强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金昌对于在2022年9月10日前购买的非标四轮电动车(含老年代步车),采取的是备案挂牌管理,并且明确:此次备案登记免收牌证费。
同时,金昌市还通过广设网点,快速办结等举措,深入推进电动四轮车备案挂牌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便民利民举措,简化办理程序,切实提高上牌率。
安徽庆安:非标三四轮车2024年12月31日前可合法上路
继合肥、铜陵、六安等地开启非标三轮车、四轮车备案登记之后,安徽安庆发布最新通告,自2022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在迎江区、大观区、宜秀区、市经开区、市高新区全境范围内,开展低速载货三轮、四轮电动车统一登记挂牌工作,为方便市民办理,交管部门在邮政网点设立8家集中办理服务点,车主可以就近办理。
在集中登记上牌期间,非标载货三轮、四轮车采取免费登记,实施过渡期管理方式,过渡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应当登记备案办理临时通行标识,上道路行驶时,需遵守相关通行规定;对于符合标准的三轮摩托车登记,需要按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据悉,在安徽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管理工作中,合肥、铜陵、六安、肥东、安庆、马鞍山等地相继放宽上路政策,非标三轮车、四轮车也列为登记备案范围内,设置过渡期,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北京: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上路过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在北京加强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管理通告中可以发现,针对消费者购买的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明确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
此外,黑龙江饶河、河南睢县、正阳县、宁陵等多地开放对于不符合目录的三轮车、四轮车登记备案,设置过渡期,让车辆获得合法上路权益。
之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委明确表示:支持低速电动车进村下乡。低速电动车之所以不被认可,主要是怕在城市中会增加交通事故,但是作为农村,车辆较为稀少,交通事故发生率较低,所以率先被官方认可推广。
事实上,低速电动车是市场刚需,定位是城乡结合部乃至乡镇的短途交通工具,并得到了快速崛起,低速电动车也是新能源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不管是从行业发展管理方面,还是消费者需求方面,低速电动车合法化都势在必行。
有专家指出,低速电动车虽然是一个交通问题,但其背后不仅关系交通秩序、相关行业发展,更关系到百姓特别是老年人的出行需求,是一个综合的民生问题。
另外,主管部门在制定行业产品标准的过程中,应充分征求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使标准更符合实际和民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标准应该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在满足驾驶安全的基础上,由市场和消费者决定技术路线。
对于多地实施的低速电动车登记备案管理,设置3-5年过渡期,延长了违规三轮、四轮车上路时间,充分考虑了车主的切实使用需求,同时对于已登记备案的正常行驶低速三四轮车不罚款、不扣车,不少车主都拍手称快。一来没有对这类车辆进行一味禁限,二来也给车主充分的时间进行淘汰置换。
目前来说,广大车主想要购买低速电动车,首先要了解当地针对低速电动车的相关政策,特别是上牌、上路的政策,并且必须要有驾驶证,了解清楚低速电动车在当地能否上牌,需要什么条件,再去市场购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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