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正在编制《北京市“十四五”新型储能电站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引发行业热议。究其原因,是该规划在总体要求中首次提到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新型储能电站项目应综合考虑本市能源结构调整、新型电力系统构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区域产业转型发展、科技研发试验等发展需求,并结合本市功能定位,实施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多元化需求布局建设。本次征集新型储能拟建项目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力储能系统建设运行规范》(DB11/T 1893—2021)等相关要求,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重点支持安全度较高的技术路线。
此前,国家能源局文件中使用的字句为:“原则上不得新建大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储能项目”、“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当地新建新型储能电站要求升级为“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随着我国新型储能的快速发展,相关指导文件相继颁布,国家能源局的以下两则文件最值得关注:Ⅰ、2022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 《“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明确除抽水蓄能以外的其他所有储能技术和形式,即新型储能,到2025年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Ⅱ、2022年6月29日,国家能源局又发布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2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针对电化学储能电站火灾事故防范,提出了详细要求:中大型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得选用三元锂电池、钠硫电池,不宜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选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时,应进行一致性筛选并结合溯源数据进行安全评估。新型储能建设正高速增长,据国家能源局新闻发布会介绍,根据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数据,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GW,平均储能时长约2.1小时,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
回顾各省已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预计到2025年,全国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至少将达到74.3GW。可以预见,电化学储能产业将在未来几年迎来爆发式增长,并带动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快速发展,助推我国储能产业大规模产业化。在储能产业高速发展的大背景下,北京领全国之先宣布拟建新型储能电站项目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动力电池,其它省市的新型储能电站拟建项目是否会跟进这一规定,这对于储能产业来说也是值得关注的一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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