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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江西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竞争优选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2023年风电、光伏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文件,
1、厘清全省电网消纳空间底数
各级电网企业要 结合负荷增长情况开展并网消纳情况及预测分析工作,并测算各 县(市、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可接网消纳容量,引导企业有序投资和申报建设计划。
2、优先支持分布式、两类地面电站项目
拓展绿色通道,支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优先支持煤电和新能源联营项目(含火电灵活性改造)和已建设的“新能源+储煤”项目。
优先支持探索新能源发展新技术新路径的项目、新能源产业链骨干企业开发的项目、同步建设氢能等新技术示范的新能源项目。
3、落实调峰能力,并签署承诺函
申报竞争优选的项目应同步落实调峰能力 (火电灵活性改造,10%、2小时储能等)。需要新建接网工程的项目,其接网工程应已纳入江西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
同时,要求申报企业承诺作为附件:已就申报的新能源项目对接其他调节手段提高调节性能进行了落实,对接的具体方式为:(火电灵活性改造、制氢等)。如自建储能,我司承诺对储能项目根据《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做好新型储能项目全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单独备案,从严管理,并接受公共电网统一调度。
4、地方政府需承诺土地、不增加负担
地方政府承诺作为附件:我县(区、市) 积极支持并督促该项目申报主体推进项目建设,不会追加任何方式强制增加项目建设成本并将其作为支持的必要前置条件;
在项目申报及光伏建设项目安排的有效期内,我县(区、市)不对项目拟占用土地等资源另行安排;
在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规则的前提下,相关项目经可行性 论证后可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审批项目新增用地用林用草的规划依据。
5、项目规模、并网时间限制
项目单体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0万千瓦。风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3年内建成;光伏发电项目应在发布竞争优选结果之日起1年内建成。
各地申报文件中应分析本地目标完成情况,在确保项目具备用地、电网接入条件的前提下,保障充分落实当地目标任务要求。
原文如下:
2023年11月24-26日
南昌绿地国际博览中心
中国(江西)国际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大会
暨第二届新能源产业博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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