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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物内防火、灭火设施的显示和控制中心,设置消防控制室便于采用集中的控制方式管理、监视和控制建筑内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可靠运行。消防控制室必须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换言之,如果消防控制室没有确切的值班人员,或职责不明确的话,将会构成安全隐患。笔者在一家危化品企业进行安全咨询服务时,发现该企业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似有似无。
笔者在企业中控室发现,火灾报警控制柜设置在机柜间内。
“这个控制柜应设置在控制室内。”笔者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说。
“我们已经考虑到这个问题,即将对控制室进行改造。当前控制柜报警时,值班人员可以通过设置在控制室的声音报警收到信息,然后进行处置。”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说。
但笔者发现,对着报警器的位置并没有值班人员,便问:“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谁?”控制室内无人回答。恰好调度员进来了,回答:“这个值班归净化岗位。”这时,距离火灾报警控制柜较远的净化DCS操作岗位人员提供了《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簿》。但笔者又发现,在控制室内并没有看到这个岗位的安全职责,进一步要求岗位人员提供消防值班有关职责,答复说在车间里。
为进一步确认,笔者来到企业的安全环保部,查阅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其中净化DCS主操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共有六项内容,但不含“消防值班”。部门负责人的解释更是离谱:“因为岗位人员没有取证,因此没有把职责写进去。”这是典型的“管理责任缺失所构成的危险有害因素”,构成了安全隐患。
隐患依据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第4.2.1条规定:“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第4.2.2条规定:“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a)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b)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由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企业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规定,企业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
《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22)将“职业安全卫生责任制不完善或未落实”列为“生产过程危险有害因素”管理因素大类(代码:42)。
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危险化学品企业应按照规范要求,配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并明确其安全生产职责,以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的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
编辑:赵膺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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