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项主要指标,11项重点任务!“十四五”时期健康北京建设规划重磅发布

来源:世展网 分类:新能源汽车行业资讯 2022-01-12 19:34 阅读: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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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四五”时期健康北京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公开发布。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昂介绍,《规划》立足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人民健康需要,注重“三新两高两首一突出”,即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坚持首都特色、首善标准;突出公平正义。

根据《规划》,到2025年,北京市的健康服务体系将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人民健康需求更加匹配,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和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建立,中医药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首都体育事业发展水平加快提升,形成政府主导有力、社会广泛参与、市场迸发活力、公共服务丰富的体育发展新格局。高品质健康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健康科技创新更富活力,健康环境更加优美宜居,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养成,健康文化深入人心,市民健康素养达到新水平。

《规划》提出了33项主要指标。除了人均预期寿命等经典健康指标外,还增加了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建成区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等回应民生关切、体现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追求的指标。

主要指标

聚焦“更完善的体系”“更健康的生活”“更优质的服务”“更坚实的保障”,《规划》提出4个板块11项重点任务。

其中,健全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方面,《规划》提出,构建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构建新型传染病防治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25年,每万常住人口疾控力量配比达到1.75人。全市急救站点增至465个,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平均反应时间小于12分钟,急救呼叫满足率不低于95%。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加大服务模式创新力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每区至少设置1家安宁疗护中心,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达到1800张,每10万常住人口配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8.2名,市属医院预约就诊率大于90%,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达到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

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品质方面,《规划》提出,加强健康服务与人口社会服务融合发展,优化妇幼、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到2025年,按照不少于4.5托位/千人的标准配置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超过80%。推动医药健康创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推动体育赛事新发展,推动高科技体育领域新应用。推动京津冀健康事业协同发展,在区域卫生健康发展、养老服务、疫情联防联控等方面加强协作。

夯实健康支撑和保障方面,《规划》提出,建设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强化投入机制,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建立智慧医疗健康信息支撑体系。推进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完善健康法治体系,让北京市全体市民都有机会参与健康北京建设。

以下为医疗卫生领域主要任务:

构建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体系

1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按照国家要求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建成满足首都公共卫生保障需要,具备新发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一锤定音”检测能力和重特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国内一流的首都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不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完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综合应用地理信息等技术提升精准防控水平。优化疾控机构职能设置,理顺体制机制,从单纯预防控制疾病向全面维护和促进全人群健康转变。完善疾控人员管理与薪酬保障机制等改革措施,研究编制调整政策,到2025年,每万名常住人口疾控力量配比1.75人。改善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成市疾控中心新址,做好市疾控中心现址办公场所的统筹利用,强化核心区公共卫生保障,根据首都发展需要适当提高设备配置标准,加快市、区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加强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能力建设,统筹央地资源规划设置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2

构建新型传染病防治体系

构建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国际大都市特点的新型传染病防治体系,充分发挥综合医院主力军作用,加强综合医院传染病专科能力建设,提升疑难重症诊治能力和多学科协作综合诊疗服务能力。优化提升专科传染病医院功能定位,平时主要承担疑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传染病核心临床技术科研攻关、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功能;疫时作为收治罕见传染病以及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患者,对综合医院诊疗救治的支撑和补充;优化提升专科传染病医院设施装备,提高国际化服务能力,实现功能转型升级。充分发挥中医药防治传染病核心技术作用,依托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建设,在北京中医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建设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到2025年,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个数达到2-3个,建设国家级中医疫病重点研究室和重点实验室。推广应用传染病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提升中医药传染病诊疗救治能力。

加强医防融合,落实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医疗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搭建科研协作、业务培训、病原生物检验鉴定、信息互通共享业务支撑平台,依托医联体和健联体,形成“疾控-临床-科研”三位一体工作模式。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制度,实施公共卫生机构和二、三级医疗机构间交叉培训计划。

3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形成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完善指挥决策和组织协调机制,健全应急响应制度,统一协调首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统筹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指挥决策系统、信息管理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物资保障系统和专家咨询系统的运行效率,各系统有效衔接,互通互联,信息快速归集,及时支撑科学决策,指令顺畅通达,各部门快速反应、精准行动。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服务体系。组建一支现代化、专业化、标准化的综合类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全面提升卫生应急有效应对能力。统一院前医疗急救呼叫号码,每个街道(乡镇)至少设置1个标准化急救工作站,全市急救站点增至465个,配备必要的车辆和设备,充实急救人员,加强急救站点和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结合,规范院前医疗急救转运与院内急救衔接,提高安全转运能力和效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平均反应时间小于12分钟,急救呼叫满足率不低于95%,服务满意率不低于98%。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保障体系。健全“市-区-机构”三级医用物资设备储备体系,建设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保障基地,会同物资生产企业及需求单位,建立对有使用期限物资的轮储制度。加强社会急救能力建设,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实现AED等急救设施设备全覆盖。制定大型公共建筑转换为应急设施预案以及临时可征用的公共建筑储备清单。各区有1到2处公共建筑可在应急状态时转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方舱医院或后备救济救灾场所。提升血液保障能力,构建包括1个血液中心、3个中心血站、7个中心血库的“1+3+7”的采供血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千人口献血率达到20‰。

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1

均衡优质卫生资源布局

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结合城市功能和人口分布,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优化结构、提质增效,更好服务群众健康需求。协同推进央属医院疏解。按照中央确定的疏解项目清单,协同推进部分央属在京三级医院向京外疏解。促进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按照增减挂钩的原则,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资源薄弱地区疏解。严控疏解项目床位和建筑规模,压缩现址床位规模。推进部分区属医院提质改建。结合分区规划和人口分布,提升区属医院服务能力,重点在康复护理、精神卫生、妇幼保健、中医药等领域填平补齐资源缺口。

2

加强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支持国家癌症、心血管病、老年医学、呼吸、儿童、创伤、口腔、传染病、神经疾病医学中心建设,争取精神、骨科、综合等国家医学中心落地北京,支持市属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提升国家医学中心在疑难危重症诊疗、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高水平基础医学研究与临床研究成果转化、智慧医疗、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水平。依托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推进跨区域、跨机构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打造代表全国顶尖水平、发挥牵头作用、在国际上有竞争力的医学中心。对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任务的输出医院,重点加强业务用房建设、医学装备购置、信息化和科研平台建设,建立远程医疗和教育平台,加快诊疗装备智能化改造升级,发挥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头雁”作用。根据需要推进各区规划布局区域医疗中心,强化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疑难病转诊,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等功能,让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

3

优化调整服务结构

补齐妇产、儿科、精神、肿瘤、老年、康复、长期护理等紧缺学科短板。推进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医院妇产科和儿科服务能力。完善以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鼓励和引导部分二级医院、养老机构积极向医养康养联合体机构转型,到2025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70%,每区至少设置1家安宁疗护中心,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达到1800张。到2025年,每10万常住人口配备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8.2名。

4

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

加强紧密型医联体、专科医联体建设,推动健康联合体试点工作,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强化社区预约挂号和转诊服务功能,分类细化大医院号源下沉制度,扩大号源下沉比例,到2025年,市属医院预约就诊率大于90%,基层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比例达到5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到2025年,按照每个街道(乡镇)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和每2个社区配备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原则,根据街区设置和人口密度,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合理布局,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动态全覆盖。探索基于医联体、健联体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做实“基层首诊”。

5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构建以国家级、市级中医医学中心为龙头,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融预防、治疗、保健、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十四五”时期至少创建1所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达到3个以上,国家级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达到3个以上。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比例达到95%。打造10分钟中医药特色健康服务圈。聚焦中医药核心技术,攻关50种以上中医专科疑难优势病种,形成中医专科硬核技术体系。加强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层中医药服务量占中医服务总量比重达到50%以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到100%。发展壮大中医药城区和郊区服务圈,分类引导不同区域发展方向和建设重点,形成“一区一定位、一区一品牌”、疏密有致、分工协作、功能完善的中医药发展空间格局。

6

促进社会办医持续规范发展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除核心区外,其他区域结合CBD、使馆区、丽泽商务区等重点功能区以及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三城一区”等区域,综合利用医疗卫生用地或其他可兼容用地发展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疗机构预留规划空间。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制度性成本,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透明的发展环境。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错位发展、协同发展。落实诊所备案制,鼓励有经验的执业医师开办诊所。研究推进将诊所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的定点范围。健全第三方服务支撑体系,规范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医疗中心、护理中心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及连锁化、集团化经营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等独立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开设社会药房。

7

发展国际医疗服务体系

以国际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为抓手,在管理团队、规范标准、服务内容、人才引进、进口药品临床应用、商业保险衔接等方面探索创新,打通国际医疗服务的堵点、难点,带动提升国际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在“三城一区”、朝阳区、大兴国际机场等重点地区规划建设国际医院。鼓励外资和社会资本投资发展国际医疗。推进建设国际医疗医联体和国际社区医院,鼓励建设中小型高水平国际化诊所,提供高质量的国际化医疗服务。允许公立医疗机构适度补充国际医疗资源,在有国际化医疗服务需求的区域支持公立医院合理挖潜,在国家允许的比例范围内设置发展国际医疗部。

8

加大服务模式创新力度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大力推行多学科诊疗(MDT)、团队诊疗、日间诊疗、整体护理等新型服务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日间照射治疗等服务,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建成一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互联网医院和智慧医院,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生签约基础上利用互联网平台扩展“智慧家医”服务。加快健康管理、健康照护等服务的智能化发展,做好智慧妇幼、智慧院前急救、人口家庭系统优化升级。制定统一的专业药学服务标准,在三级医院深化药物咨询门诊服务,推动医联体内药学服务下沉,提升基层药师队伍能力,提高居民合理用药水平。

9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

完善公立医院治理机制。坚持和加强党对公立医院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培养制度,科学选聘德才兼备的掌舵人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建立完善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办法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重点考核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内容,将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等挂钩,强化绩效考核作用。

健全公立医院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强化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保障医院运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不断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在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两个允许”(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的薪酬水平,优化薪酬结构,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

优化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灵敏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不断完善和优化医疗服务项目结构和比价关系。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加强政府投资绩效管理,探索更加科学合理的公立医院财政分类补偿机制和财政补助绩效评估体系。继续深入推广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改革,研究试行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在基层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探索紧密型医联体打包付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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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健康服务与人口社会服务融合发展

1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利用多种政策手段,多渠道调动资源,构建以普惠为重点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增加普惠制托育服务供给,按照不少于4.5托位/千人的标准配置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规范托育机构登记备案,建立托育机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制度。实施社区儿童中心规范化建设行动计划,组建北京市婴幼儿照护专家库,为本市适龄家庭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公益性科学育儿指导服务。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家庭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研究制定婴幼儿照护服务各类从业人员资质标准,建立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和管理体系。各类公共场所按照规定配备母婴设施。

2

优化妇幼健康全程服务

促进孕产妇安康。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强化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健全综合预警网络。建立现代产房安全分娩服务模式,提升助产机构团队快速反应能力及危重孕产妇救治同质化水平。多学科联合,为孕产妇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推广顾问式、一站式妇幼保健服务新模式。打造孕产期特色服务中心、国际化妇幼健康交流与服务中心、现代化妇幼健康培训平台。

守护儿童健康。多部门联合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网络,达到消除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目标。打造国际化儿童健康交流中心。实施母乳喂养促进行动,开展母婴友好医院、儿童早期发展优质服务基地和儿童健康友好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儿童身心健康防治一体化服务,推广应对儿童青少年重点健康问题适宜技术。

改善妇女生命质量。开展妇女全生命周期保健服务。保障育龄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预防非意愿妊娠。提高围绝经期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生活质量,广泛开展更年期保健服务。完善两癌筛查网络,优化筛查策略,扩大筛查覆盖率,促进早诊早治,推进消除宫颈癌试点工作。

3

提高老龄健康服务能力

推进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设,探索老年多学科诊疗模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老年人健康服务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到80%。将失能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积极开展家庭病床及上门巡诊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到2025年,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占比超过80%。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健全预防-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精准掌握老年人群基本情况,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开展老年人失能失智预防干预试点,强化失能失智社会认知教育和早期筛查,实施老年人认知障碍管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老年保健、康养市场发展。

4

提升康复护理服务质量

鼓励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根据能力和功能定位,开展不同类型的康复服务,探索建立急性期、亚急性期和慢性期康复的全过程康复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探索开展“互联网+康复服务”新型业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诊所、康复医疗中心和康复医院。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服务的床位。创新护理服务模式,在各级各类医院中全面推行住院患者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全过程、无缝隙、专业便利的护理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医院-社区-家庭联动机制,将护理服务延伸到社区和家庭。

5

完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

完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社区康复机构及社会组织、家庭相互衔接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处置中的社会心理健康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北京市心理健康服务规范,各类临床医务人员主动掌握心理健康知识和技能,应用于临床诊疗活动中。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加强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开展北京市居民心理健康体检和脑健康体检项目。“十四五”时期严重精神障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5%以上。提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政策惠民水平,逐步将长效针剂等新型药物遴选补充进免费服药目录。

6

优化残疾人健康服务

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建立社会化的残疾预防和控制工作体系。健全儿童残疾报告制度和康复个案管理系统,确保每名残疾儿童得到及时、有效的康复服务。做好重度残疾人就医费用结算服务,加强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康复服务规范,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就医服务。落实残疾人康复服务政策,完善残疾人辅具服务补贴制度,提升残疾人生活自理、社会参与等能力。到2025年,有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推进健康产业创新发展

1

推动医药健康创新

支持综合性、高水平的生命科学领域国家实验室建设,加强协同创新,按照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安排,重点开展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控、重大慢性病、脑科学和类脑、前沿关键技术和基础科学等研究,集中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一批“卡脖子”问题。引入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方法,促进健康相关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融合渗透。建立生物安全创新技术体系,在重大生物危险感知、传播风险评估、疫情预警预测等理论和技术方面取得新突破。支持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北京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展,引导和支持研究型医院和研究型病房发展,激发医疗机构科技创新活力,持续提升临床研究与转化能力,实现北京市牵头国际和国内多中心临床试验数量国内领先。

2

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

建立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医学创新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机制。鼓励医疗机构与高新技术企业在人工智能、新药和器械研发等方面联合成立转化医学中心,与“三城一区”共建医学科技创新产业化示范园区和转化基地,推进医疗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医药制造与健康服务并行发展,在新型疫苗、下一代抗体药物、细胞和基因治疗、国产高端医疗设备方面构筑领先优势。支持医疗健康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医用机器人、物联网、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新设备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发展健康咨询、健康培训等健康产业。整合中医药科技、产业资源,加快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中医药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中医诊断、治疗、保健、康复全产业链关键技术装备建设。到2025年,医药健康制造业总营业收入达到4000亿元。

3

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用足用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鼓励增加覆盖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特需医疗、疾病预防、中医药治未病、运动健身等干预性服务的新型健康保险供给。加快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保险。支持保险机构开发托育机构责任险和运营险等相关保险。鼓励保险机构适应消费者需求,提供综合性健康产品和服务,推动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

纵深推动京津冀健康事业协同发展

1

深化区域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

全力支持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将雄安宣武医院建成新区医院的典范。深入推进实施宣武医院、妇产医院、中医医院、市疾控中心、市卫生健康监督所等5家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合作。推进与廊坊北三县一体化发展。安排中日友好医院、安贞医院、友谊医院、朝阳医院、中医医院、胸科医院、天坛医院、首儿所附属儿童医院、潞河医院等与北三县相关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开展支持合作,协同推进北三县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推进京津冀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合作。加强与环京地区协作,持续推动对张家口、唐山、承德、廊坊、保定等地对口机构的支持合作,带动提升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推进京津冀医疗机构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和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共享,探索推进京津冀区域跨省异地就医门诊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缓解首都医疗服务和城市运行管理压力。

2

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

整合健康、养老产业政策资源,打通老年优待政策和养老服务标准规范,提升京津冀协同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推动北京社会保障、老年福利异地有效接续,实现京津冀养老服务信息资源实时发布、同步共享、远程获取。推进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信用评价等养老服务执行标准的互通互认,适时推广燕达全程化持续照护养老社区模式。

3

加强疫情联防联控

进一步增强在健康监测和人员管理、防疫物资保障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协同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共同保障首都安全。在公共卫生实验室协作、新发突发传染病与重大健康危险因素检测技术储备、公共卫生应急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强合作,提升区域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

健全健康北京建设支撑与保障

1

建设多层次、高质量的人才队伍

加快高层次、创新型医学人才培养和引进。引进具有突出学术地位的领军人才和学科带头人,特别是高层次战略科学家人才。深入推进医工、医理、医文学科交叉融合,强化“医学+X”多学科背景的复合型创新拔尖人才培养。加强公共卫生与临床医学复合型、全科与专科融合型、西医学与中医学结合型、医药融通型人才培养。“十四五”时期培养150名公共卫生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加强各类紧缺医学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儿科、护理、康复、老年健康、养老服务、精神卫生、感染科、运动健康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充实基层卫生人力,继续做好免费定向医学生培养,增加培养数量,扩大专业范围,提升培养层次,支持郊区和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更广泛地接收毕业生,优化毕业生引进结构。加强卫生健康监督人员力量。研究建立传染病防治应急队伍“预备役”,可以迅速集结、“整建制”出征。

创造拴心留人的人才环境。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广开渠道,营造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建立多元化的人才评价体系,用好激励政策,科学调配、优化使用,全面激发人才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营造良好的事业留人氛围。

2

强化健康北京建设投入机制

健全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机制,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投入政策,加强资金保障,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公共卫生、科研攻关、人才培养、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竞技体育现代化训练备战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投入机制,鼓励社会慈善捐赠,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北京建设,促进健康北京建设可持续发展。

3

完善医疗保障政策

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优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保障制度。完善和规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积极调动慈善医疗救助力量,支持职工医疗互助有序发展,鼓励引导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保障制度。促进各类医保制度互补衔接,提高重特大疾病和多元医疗需求保障水平。在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扩大试点基础上,探索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体系、标准体系、服务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在全市范围内推开。

4

建立高水平的智慧医疗健康信息

支撑体系

在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下,依托政务云、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城市码、“时空一张图”等共性基础设施,建设北京健康云。通过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为核心的智慧医疗健康体系工程,完善北京地区高水平的智慧医疗健康信息支撑体系。支持人工智能赋能医疗设备升级改造,鼓励数字医疗产品在应用场景中的先行先试和在生产中的建设落地。建立完善全市统筹、行业主管、部门协同、安全护航的支撑体系,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完善组织机构保障体系,采取场景专班化工作机制。提高医院信息平台标准化建设水平,加强疾病报告、健康服务等数据的采集与共享;严格落实《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行业网络安全护航。

推进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健康北京建设的全面领导,坚决用党的理论指导健康北京建设,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健康北京建设中不折不扣落地落实。将健康北京建设中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以及规划实施情况列入党委(党组)年度重点事项。各区、各部门要把规划主要目标和指标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共商共建共享健康北京,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

2

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探索建立北京城市健康画像。推动建立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指标与程序,探索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健康评价制度,重点审查制定出台的公共政策是否存在危害公众健康的制度缺失和设计失误,力争把影响公众健康的因素降到最低水平。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的积极作用,统筹健康北京发展战略、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

3

健全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格局

建立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卫生健康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公共卫生委员会等基层治理组织作用,将规划实施深入到社会基本单元。推动市区体育总会建设,发挥体育总会“枢纽型”体育社会组织作用。升级打造覆盖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街道)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的规范化建设,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创办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加大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力度,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作用,调动各企(事)业单位、学校、村(社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首都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鼓励行业学会、协会等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健康北京建设建言献策,汇聚智慧,共谋发展,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引导群众主动落实健康主体责任、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最大限度凝聚全社会共识力量。

4

完善健康法治体系

推动健康领域科学立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管理,强化监管和公共服务,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推动制定出台北京市传染病防治条例、北京市献血条例,修订《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推进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修法工作,建立健全智慧医疗健康领域的政策法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规则,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决策必经程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加快推进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建设,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基础,以地方标准为特色,适当采信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支撑引领首都卫生健康领域高质量发展。加强中医药服务、医疗服务通用基础标准和保障标准建设。完善北京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管理构架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地方标准的推广使用力度,推进卫生健康各领域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5

推动公众广泛参与

践行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畅通人民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表达渠道,让全体市民都有机会参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健康北京建设情况的监督,深入推进“接诉即办”,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及时妥善处理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完善“接诉即办”约谈机制,提高“接诉即办”解决率、满意率。建立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社会监督员制度,探索建立公立医院公众参与委员会制度。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日报,筑医台资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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