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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将代替GB 23350-2009于2023年9月1日实施,标准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对于标准相关的常见问题,食品伙伴网进行了总结汇总,供大家参考。
答:未完全封闭的手提袋不应算一层包装,能够完全包裹食品的网兜应算一层包装。
根据标准中的定义,包装层数是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而完全包裹是指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未完全封闭的手提袋没有完全包裹内装物,因此不应算一层包装;能够完全包裹食品的网兜属于能够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符合包装层数的定义,因此应算一层包装。
答:应算一层包装。
标准规定紧贴销售包装外且厚度低于0.03 mm的薄膜不计算为包装层数,但紧贴食品的厚度小于0.03 mm的薄膜符合包装层数的定义,且不属于不计算包装层数的部分,因此应计算为一层包装。
03.组合礼盒内有预包装食品燕麦(净含量:50 g)、饼干(净含量:40 g)、冲调杯子(80 g),包装空隙率要求是多少?答:包装空隙率应 ≤ 40%。
GB 23350-2021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冲调杯子,应以燕麦和饼干中净含量最大的产品对应的空隙率为准,即净含量为50 g的产品对应的空隙率。
04.净含量为300 g的茶叶礼盒内赠送一个水杯,内装物体积如何计算?答:内装物体积应以商品标注的净含量进行换算。
GB 23350-2021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水杯,应以食品的净含量换算内装物体积。1g内装物换算为1000mm3,净含量为300g的茶叶礼盒内装物体积V0=300g×1000mm3/g = 300000mm3。
05.销售包装体积是否包括销售包装所附带的提手?答:包括。
销售包装指“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标准中销售包装的测量是测量整个销售包装的体积,不能去掉某一部分,因此销售包装体积包括销售包装所附带的提手。
06.附录A 的表A.1中,生产企业应如何确定商品类别?答:商品类别应与该食品取得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类别一致。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编制说明(报批稿)提到,标准依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将食品分类。
07.单件净含量小于10 g的茶叶k值能否取同类产品的5倍?答:不能。
附录A 表A.1中的“要借助冲调机冲调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3.5倍;单件净含量小于10 g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5倍”中“单件净含量小于10 g产品k值为同类产品的5倍”仅针对的是要借助冲调机冲调产品。
现阶段,国家高度重视商品过度包装治理工作,监管执法力度也在逐步加大,且从GB 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及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来看,国家在进一步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企业应注意不采购使用违反GB 23350-2021的包装物,不生产销售过度包装食品。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贾彦丽.
食品伙伴网质量安全管理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GB 23350-2021《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和GB 23350-2021中适用于月饼、粽子的条款已于2022年8月15日实施,适用于其他食品的部分也将于2023年9月1日实施。那么什么是过度包装,企业又该如何判定产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呢,食品伙伴网对此进行了整理,供行业参考。
过度包装是指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包装。
GB 23350-2021的适用范围是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
食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中的一项或多项不符合GB 23350-2021的要求,则判其包装为过度包装。
我们举例介绍如何判定产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
上图中的固体饮料包装内赠送1个水杯(图中圆柱形浅绿色部分),固体饮料从内到外的包装依次为复合包装袋(图中绿色部分)、小纸盒(图中橙色部分)、大纸盒(图中蓝色部分),复合包装袋、小纸盒、大纸盒均可完全包裹产品。复合包装袋的包装上标示有“净含量:5克”,大纸盒上标示有“净含量:200克(5克×40)”。大纸盒为标准长方体,测量得到其长、宽、高分别为300毫米、200毫米、100毫米。一盒固体饮料包装所用的小纸盒、大纸盒成本之和为8元,一盒固体饮料产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为50元。
1、包装层数的判定
包装层数是完全包裹内装物的可物理拆分的包装的层数,而完全包裹指的是使包装物不致散出的包装方式。
标准对包装层数的要求是,粮食及其加工品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
上述固体饮料包装中,直接接触内装物的复合包装袋为第一层,小纸盒和大纸盒分别是第二层和第三层,因此该固体饮料的包装层数为三层,符合“不超过四层”的要求。
上述固体饮料产品的包装层数符合要求。
2、包装成本的判定
包装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比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上述固体饮料包装中,第二层到第N层所有包装物成本的总和(小纸盒、大纸盒成本之和)C = 8元,产品的市场正常销售价格Y = 50元,可计算出包装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比率Y = 8/50×100% = 16%。
标准规定,生产组织应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
综上,包装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比率为16%,符合标准规定的不超过20%,包装成本符合要求。
根据第1号修改单的规定,月饼不应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不应与超过其价格的产品混装。混装要求不涉及固体饮料。
上述固体饮料与水杯混装符合要求。
(1)包装空隙率的计算公式
包装空隙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包装体积(Vn)、内装物体积(V0)、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确定后,即可计算出包装空隙率(X)。
(2)Vn的确定
销售包装是以销售为目的,与内容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示例中的大纸盒为销售包装,大纸盒体积即为销售包装体积。对于形状规则的销售包装,可以选用标准中的“手动法”。根据测量得到大纸盒的长、宽、高分别为300毫米、200毫米、100毫米,可计算出大纸盒的体积Vn = 300mm×200mm×100mm = mm3。
(3)V0的确定
内装物指包装件内所装的食品或化妆品。因GB 23350-2021适用于食品和化妆品销售包装,不适用于赠品或非卖品,因此计算内装物体积时不应包括赠品水杯。
计算公式中内装物体积以商品标注的净含量进行换算,1mL或1g内装物换算1000mm3。因此上述固体饮料产品的内装物体积V0 = 200g×1000mm3/g = 200000mm3。
(4)k的确定
k为商品必要空间系数,是用于保护食品或化妆品所需空间量度的校正因子。
根据GB 23350-2021附录A的规定,固体饮料属于“饮料”,“饮料”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k)为5.0,但对应的注c规定“固体饮料产品k值取15.0”,因此固体饮料的k=15.0。
(5)X的计算
根据上述结果,该固体饮料产品的Vn=mm3,V0=200000mm3,k=15.0,可计算出包装空隙率
(6)包装空隙率(X)的判定
GB 23350-2021规定的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见下图。根据标准给出的信息可知,单件净含量越大,空隙率限量值越小。
该固体饮料的复合包装袋包装标示有“净含量:5克”,大纸盒上标示有“净含量:200克(5克×40)”。单件是“具有独立包装且净含量标注明确的物品”,复合包装袋符合“单件”的要求。因此,该固体饮料符合“单件净含量:5克”对应的空隙率≤70%即可。
计算出来的该固体饮料产品包装空隙率为50%,符合标准规定的≤70%,包装空隙率符合要求。
通过判定,示例中固体饮料产品的包装空隙率、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均符合标准规定,该产品不属于过度包装。
以上为大家举例介绍了如何进行包装层数、包装成本、混装要求和包装空隙率的要求和判定。如有过度包装相关问题,欢迎与我们联系。
【 相关阅读 】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贾彦丽.
食品伙伴网质量安全管理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食品论坛网友wxcmyman(广飘捞头):
GB 23350-2021过度包装计算表格v1.5(2023.8.11更新),主要更新如下:1.根据坛友反馈,将包装空隙率与包装层数、成本计算分开为两个独立的计算表格,并提供一键复制数据功能;修复:修复了月饼或粽子在价格100元以上的包装成本判定错误;3.调整其他计算公式及显示描述内容。
(2号修改单正式发布后会根据新要求更新,具体请关注食品论坛帖子更新情况http:///)下载地址:(不能下载的请加微信914) GB 23350-2021 食品过度包装计算公式
学习地址:https:///web/dbk/detailid=1532&fuid=154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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