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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聚焦破解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更好地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食品经营许可流程,强化风险分级防控,落实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了食品经营许可制度的可操作性。
食学宝团队为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监管人员等了解《办法》有关规定,邀请食品监管方面专家通过案例分析理解规章条款的适用,并在实践中如何更好的改善法律风险水平提供了基本的学习思路。
从法律风险管理视角解析新《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学习链接:https:///web/dbk/detailid=1576&fuid=154861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作为市场准入的有力抓手,为规范食品经营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驾护航。食品伙伴网对企业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常见问题进行汇总并进行相应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助益。
根据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无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安全法》规定“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作出了详细规定。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食品生产者,通过网络销售其生产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根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自产自销企业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能否销售产品的答复,“食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生产食品并进行销售的,不属于食品销售行为,不需要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有关监管问题的复函》规定“食品跨境电商企业在线下开设展示(体验)店,但实际不销售食品的,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该展示(体验)店应当在其营业场所设立提示牌,提醒消费者现场不销售食品。”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物流并不属于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因此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应当通过医疗机构或者药品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的,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
Q: “一照多址”怎么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营业执照可能出现“一照多址”,其中法人企业的住所是唯一的,经营场所可以多个。
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实行一地一证原则,即食品经营者在一个经营场所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经营许可证。”因此,对于一照多址的企业,应按照实施食品经营的具体地址分别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但不同地址的许可证应当在其经营者名称后面按照一定的规则加上后缀加以区别。
O: 已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销售需重新办理吗?《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如申请通过网络经营、内设中央厨房或者从事集体用餐配送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例如: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因此,食品经营者如果已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需从事网络销售的,应进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
Q: 没有实体店能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吗?《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固定的食品经营场所,贮存场所视同食品经营场所,并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供具有可现场登陆申请人网站、网页或网店等功能的设施设备,供许可机关审查。”且无实体门店经营的互联网食品经营者不得申请所有食品制售项目以及散装熟食销售。
Q: 委托加工的委托方是否要食品经营许可?没有生产许可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此过程属于食品经营行为,因此需要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且其“食品经营项目”必须涵盖委托加工的食品类别。
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但委托他人进行生产,是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则存在一定争议。有人认为虽然委托方本身也具有生产资质,但实际是购买别家企业的产品,实为销售行为,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还有人认为委托方承担产品的所有食品安全责任,视同委托方自己加工产品一样,且委托方已取得该类产品生产许可证,没有必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结语
由于各地在监管执法时也存在分歧,因此为降低风险,食品伙伴网建议企业无论有无生产许可证,销售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食品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姜俊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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