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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23)修订解读
2、禁止使用添加剂!首个茶叶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
3、GB 4789.2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变化对比
2023食品微生物检验新标准解读及应用培训班(点我了解详情)
2023年10月26-27日·广州·联系人王老师724(微信同号)
4、GB5009.22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与2016版变化对比
5、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新旧版本内容变化
6、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与2016版内容对比
更多解读和比对,请关注食品伙伴网旗下相应公众号。
食品行业岗位技能证书化培训食品伙伴网专业服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23)修订解读//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发布了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其中,《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23)是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10)的修订,规定了乳制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食品伙伴网将2023版与现行有效的2010版主要变化点进行梳理分析。
1、调整标准框架
2023版根据 GB 14881-2013 修改了标准框架,包括 14 章、附录 A和附录B,各章通用要求均引用了 GB 14881-2013 中相关章条的规定,仅对特殊要求进行补充说明,便于企业贯彻落实。
2、删除术语和定义
删除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及“一般作业区”的术语和定义。在厂房和车间的章节明确规定应根据产品特点、生产工艺以及生产过程对清洁程度的要求,将厂房和车间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并具体规定了涵盖的车间范围。
3、扩大标准适用范围
目前,市面上原料乳种类繁多,不仅局限于牛、羊乳,还包括特色奶畜乳,如骆驼乳、水牛乳、驴乳等。为了适应行业发展,2023版将乳制品的主要原料“牛乳(或)羊乳”更改为“生乳”,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同时与正在修订的乳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衔接。
4、细化原料生乳的管理
在生乳供应方面,2023版考虑到我国乳品行业发展和监管现状,要求企业自行建设的生乳收购站或牧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生乳质量和安全进行全过程统一管理,加强奶源基地建设。
在生乳运输和贮存方面,2023版新增了生乳进厂后贮存温度的控制要求,指出无特殊要求时,贮藏温度不超过7℃。同时细化了贮运容器的清洁要求。
5、新增设施设备方面的要求
2023版增加各类杀菌设备的技术要求和保养维修要求,杀菌工艺是乳制品生产的基本通用工艺,主要包括巴氏杀菌、保持灭菌、超高温灭菌等成熟杀菌工艺。但是各工厂在使用设备开展杀菌有效性评估、记录等工作参差不一,有必要对杀菌设备基本要求进行明确规定。
企业自动化仓库应用越来越广泛,应用场景增加,因此2023版标准增加了自动化仓储系统可靠性控制技术措施要求。
在卫生管理方面,增加可移动设施的卫生管理要求,对于已清洗和消毒过的可移动设备和用具,要求有专用场所,以保证其食品接触面不受污染。
6、新增和细化食品安全控制方面的要求
乳制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涵盖了加工过程各个环节的微生物学评估、清洁消毒效果以及微生物控制效果的评价。2023版增加了乳制品生产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明确了企业在制定监控程序时应考虑的内容,并列举了巴氏杀菌乳、后续无杀菌工艺的发酵乳、乳粉、再制干酪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示例。
在生产区域空气洁净度要求方面,2023版标准细化了清洁作业区沉降菌菌数要求,给出了不同产品清洁作业区的要求数值和检测方法及时间。
7、新增冷藏、冷冻乳制品的温度标识要求
目前,标准法规对于冷藏、冷冻温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为了确保有特殊贮存、运输温度要求的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2023版规定企业明确标示产品冷藏、冷冻温度,并确保整个贮存和运输周期内都符合相关规定。
8、新增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要求
2023版要求应对杀菌操作人员、液态产品灌装密封操作人员、清洁和消毒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并确保有效实施。
随着标准框架的合理调整,此次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2693-2023)内容要求更加细化和简洁,同时符合行业发展的需要。2023版标准将于2024年9月6日实施,给予企业近1年的过渡期,食品伙伴网提醒乳制品生产企业应在过渡期间尽快调整原料管控、生产场所、设施设备、食品安全控制、人员培训等方面要求,使其在过渡期结束时合乎新标准的规定。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孟雅红 杨莹莹 张莉梅 .
食品伙伴网质量安全管理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茶,中国文化的瑰宝,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茶礼”“茶道”“茶 艺”,茶在中国具有重要地位。国家标准《茶叶分类》(GB/T 30766-2014)以 加工工艺、产品特性为主,结合茶树品种、鲜叶原料、生产地域等将茶叶分为绿 茶、红茶、黄茶、白茶、乌龙茶、黑茶以及再加工茶等。 恰逢中秋、国庆佳节将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联合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GB 31608-2023),是我国茶叶的首个强 制执行的产品标准,该标准将于 2024年9月6日正式实施。
标准将茶叶定义为“以茶鲜叶为原料,采用特定加工工艺制作,供人们饮用 或食用的产品,包括绿茶、黄茶、黑茶、白茶、青茶(乌龙茶)、红茶,及以上 述茶叶为原料再加工的花茶、紧压茶、袋泡茶和粉茶”。并限定“茶鲜叶”是从山茶科山茶属茶树 [ Camellia sinensis(L.) ] 上采摘的新梢,作为各类茶叶加工的原料。茶树“新梢”包含茶树当年新生长的枝、叶、芽。
茶叶的质量要求
标准进一步明确,茶叶不应使用食品添加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一致。标准规定其原料应品质正常,无劣变、无异味,不含非茶类夹杂物。茶叶种类繁多、各具特色,标准从食品安全角度出发规定其外形和色泽正常,符合所属茶类应有的品质特征;其内质应具有正常的汤色、香气和滋味。茶叶的安全性指标包括:茶叶的污染物限量规定为铅≤ 5.0mg/kg(以 Pb 计), 锡≤ 250mg/kg(以 Sn 计,仅限于采用镀锡薄钢板容器包装的茶叶);茶叶中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经统计,在日常监督抽检过程中农药的高频风险点是草甘膦(≤ 1mg/kg)、吡虫啉(≤ 0.5mg/kg)、克百威(≤ 0.02mg/kg)、水胺硫磷(≤ 0.05mg/kg)等(数据来源《食品伙伴网抽检信息查询分析系统》),应注意控制上述农药的限量。
三茶叶的标签要求
由于季节、产地、等级等因素影响,很难界定毛茶的初制时间,因此标准未对茶叶产品的标签进行规定,茶叶产品的标签应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的规定。茶叶的制作包括采摘、萎凋、杀青、闷黄、发酵等过程,是技艺的传承;茶的品饮不仅是品尝,更是一种享受和文化交流。首个《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茶叶》发布、实施后,茶叶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作者:食品伙伴网 食品合规服务中心 姜俊伊.
食品伙伴网质量安全管理事业部原创文章,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GB 4789.2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变化对比//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就发布了GB4789.2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的新版国家标准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
GB4789.26-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商业无菌检验
GB4789.3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乳酸菌检验
GB4789.4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
本文主要通过对比2023版与2013版标准,使读者更好地了解商业无菌检验修订的变更发展,以便更好地掌握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的发展方向。
本标准与 GB4789.26 2013相比 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商业无菌和酸化食品等的定义;
--增加了食品生产领域商业无菌检验程序;
--删除了保温后再次称重的要求和罐头密封性检验方法;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低酸性食品和酸性食品的定义及检验步骤。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商业无菌检验程序、检验步骤 、结果判定与报告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标准范围增加报告要求。
2 、术语和定义2.1、商业无菌(新增)
食品经过适度的热杀菌,不含有致病性微生物﹐也不含有在通常温度下能在其中繁殖的非致病性微生物的状态。
2.2低酸性罐藏食品
凡杀菌后平衡pH大于4.6,水分活度大于0.85的食品。
除酒精饮料以外,凡杀菌后平衡pH大于4.6,水分活度大于0.85的罐藏食品,原来是低酸性的水果、蔬菜或蔬菜制品,为加热杀菌的需要而加酸降低pH的,属于酸化的低酸性罐藏食品。
1.修改了低酸性罐藏食品和酸性罐藏食品的名称及定义;
2.删除“除酒精饮料以外”以及“低酸性水果、蔬菜或蔬菜制品”的描述。
2.3酸性罐藏食品
未经酸化,杀菌后食品本身或汤汁平衡pH等于或小于4.6,水分活度大于0.85的食品。pH小于4.7 的番茄制品为酸性食品。pH小于4.7的番茄、梨和菠萝以及由其制成的汁,以及pH小于4.9的无花果均属于酸性罐藏食品。
1.酸性食品增加水分活度的指标要求;
2.删除“梨、菠萝、无花果”,对应标准适用范围;
3.由“番茄汁”调整为“番茄制品”。
2.4 酸化食品(新增)
经添加酸度调节剂或通过其他酸化方法将食品酸化后,使水分活度大于0.85、其平衡pH等于或小于4.6 的食品。
3 、设备和材料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
a) 冰箱:2 ℃~5 ℃;
b) 恒温培养箱 30 ℃±1 ℃;36 ℃±1 ℃;55 ℃±1 ℃
c) 恒温培养室:30 ℃±2 ℃;36 ℃ ±2 ℃;55 ℃±2 ℃;
d) 恒温水浴箱:55 ℃±1 ℃;
e) 均质器及无菌均质袋、均质杯或乳钵;
f) 电位 pH 计(精确度 pH0.01 单位);
g) 显微镜物镜:10 倍~100 倍;
h) 罐头打孔器或容器开启器;
i) 超净工作台或百级洁净实验室或生物安全柜;
j) 厌氧培养箱(罐)。
1.增加设备:恒温培养室及其温度指标,可选择使用生物安全柜,厌氧培养箱(罐);
2.限定显微镜物镜为10-100倍;
3.电位 pH 计精确要求更高由0.05改为0.01。
4 、培养基和试剂4.1 培养基:见附录A。G 4789.26——2023
4.2 结晶紫染色液:见附录A中A.8。
4.3 革兰氏染色液:见附录A中A.9。
4.4 无菌生理盐水:见附录A中A.10。
4.5 二甲苯。
4.6 含4%碘的乙醇溶液:4 g碘溶于100 mL的70%乙醇溶液。
4.7 75%乙醇溶液:分别量取75 mL无水乙醇和25 mL水,混合均匀后备用。
4.8 70%乙醇溶液:分别量取70 mL,无水乙醇和 30 mL水,混合均匀后备用。
增加培养基,革兰氏染色液,70、75%乙醇溶液;并给出了70、75%乙醇溶液的配置方法。
5 、食品流通领域商业无菌检验5.1 检验流程
食品流通领域商业无菌检验程序见图1。
图1 食品流通领域商业无菌检验程序
1.细化无菌检验程序,分为流通检验和生产过程检验;
2.2013版标准重点针对终端抽样保温验证方案的检验,满足市售食品商业无菌检验。2023版标准中增加了流通领域商业无菌的检验程序;
3.检验程序主要修改点为调整pH测定与感官检查的先后顺序。
5.2 检验步骤5.2 检验步骤
5.2.1 样品准备
抽取样品后,记录产品名称、编号,并在样品包装表面做好标记,应确保样品外观正常,无损伤、锈蚀(仅对金属容器)、泄漏、胀罐(袋,瓶、杯等)等明显的异常情况。
1.删除“去除表面标签”操作;
2.记录项增加“产品名称”,更准确;
3.对于异常情况,由“记录异常情况”改为“确保无明显异常情况”。
5.2.2 保温
每个批次取 1 个样品置 2 ℃~5 ℃冰箱保存作为对照,将其余样品在 36 ℃±1 ℃下保温 10 d。保温过程中应每天定时检查,如有胀罐(袋、瓶、杯等)或泄漏现象,应立即取出,按 5.2.3 开启并检查。
1.删除2013版中称重的具体要求。;
2.删除2013版中保温后再次称重的要求。
5.2.3 开启食品容器
5.2.3.1 所有保温的样品,冷却到常温后,按无菌操作开启检验。
5.2.3.2 保温过程中如有胀罐(袋、瓶、杯等)或泄漏现象,应立即剔出,严重膨胀样品先置于 2 ℃~5 ℃冰箱内冷藏数小时后,开启食品容器检查。
5.2.3.3 待测样品保温结束后,必要时,可用温水或洗涤剂清洗待检样品的外表面,水冲洗后用无菌毛巾(布或纸)或消毒棉(含75%的乙醇溶液)擦干。用含4%碘的乙醇溶液浸泡(或75%乙醇溶液)消毒外表面30 min,再用灭菌毛巾擦干后开启,或在密闭罩内点燃至表面残余的碘乙醇溶液全部燃烧完后开启(膨胀样品及采用易燃包装材料容器的样品不能灼烧)。
5.2.3.4 测试样品应按无菌操作要求开启。带汤汁的样品开启前应适当振摇。对于金属容器样品,使用无菌开罐器或罐头打孔器,在消毒后的罐头光滑面开启一个适当大小的口或者直接拉环开启,开罐时不得伤及卷边结构。每次开罐前,应保证开罐器处于无菌状态,防止交叉污染。对于软包装样品,可以使用灭菌剪刀开启,不得损坏接口处。立即在开口上方嗅闻气味,并记录。
注:严重胀罐(袋、瓶、杯等)样品可能会发生爆喷,喷出有毒物,可采取在样品上盖一条无菌毛巾或者用一个无菌漏斗倒扣在样品上等预防措施,防止这类危险的发生。
在2013版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
1.开启步骤改为开启食品容器的描述,更准确;
2.增加保温样品检验前需自然冷却到常温的要求;
3.修改对膨胀样品的处理方法:对于膨胀样品应立即取出;
3.增加样品保温后开启前的处理方法;并增加了75%乙醇消毒;
4.删除了超洁净工作台或百级洁净实验室中操作环境的要求限制,只要符合无菌操作要求就可以;
5.删除嗅闻气味的操作要求。
5.2.4 留样
开启后,用灭菌吸管或其他适当工具以无菌操作取出内容物至少 30 mL(g)至灭菌容器内,保存2 ℃~5 ℃冰箱中,在需要时可用于进一步试验,待该批样品得出检验结论后可弃去。开启后的样品可进行适当的保存,以备日后容器检查时使用。
5.2.5 感官检查
在光线充足、空气清洁无异味的检验室中,将样品内容物倾入白色搪瓷盘或玻璃容器(适用于液体样品)内,对产品的组织、形态、色泽和气味等进行观察和嗅闻,含固形物样品应按压食品检查产品性状,鉴别食品有无腐败变质的迹象,同时观察包装容器内部的情况,并记录。
增加液体样品适用的容器。
5.2.6 pH 测定及结果分析
1.删除样品处理方法;
2.修改测定方法。
5.3 结果判定与报告1.新版标准不再对食品的状态作出限定,跟近年来食品不断创新的新形势相融合;
2.增加了食品(袋、瓶﹑杯)的表述;修改了固体饮料感官检测方法的部分文字描述,更加详尽;
3.发生胀罐(袋,瓶、杯等)且感官异常或泄漏的样品直接判断非商业无菌,删除了其检测的要求;更加清晰合理;
4.删除罐头密封性检验方法。
6 、食品生产领域商业无菌检验(新增)附 录 A
培养基和试剂
将溴甲酚紫葡萄糖肉汤、庖肉培养基、营养琼脂、酸性肉汤、麦芽浸膏汤、沙氏葡萄糖琼脂、肝小牛肉琼脂、革兰氏染色液由附录B调整至附录A
附 录 B1.在旧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微调,将“包装”更改为“金属容器”、“无菌的真空包装”更改为“无菌罐装”;
2.明确罐藏食品中含有嗜热菌的原因;3.删除了镀锡薄钢板食品空罐密封性检验方法;4.修改了部分文字描述,更加详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商业无菌检验(GB 4789.26—2023)与2013版比对
添加文末“检测客服”,获取完整比对表红色表示新增,绿色表示更改,蓝色表示删除编辑:食品小测,审核:小汇
2023食品微生物检验新标准解读及应用培训班(点我了解详情)2023年10月26-27日·广州·联系人王老师724(微信同号)
//GB5009.22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与2016版变化对比//2023年9月25日,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GB5009.227-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以下简称“2023版标准”)。该标准于2024年03月06日正式实施。
现将2023版标准与现行有效的(GB 5009.227-2016)(以下简称“2016版标准”)的主要变化进行梳理。
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第一法“指示剂滴定法”的范围;
--增加了植脂奶油和粉末油脂制品的试样制备;
--标准范围变化,第一法删除了食品限定类别,第二法删除了其测量范围。
--新标准中删除了方法不适用植脂末等包埋类油脂制品的测定的规定。
可以看出第一法指示剂滴定法在一些细节上发生了改变。
我们先来看一下第一法的变化:
第一法 指示剂滴定法的变化梳理
一
2 原理(无变化)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原理:经制备的油脂试样在三氯甲烷-冰乙酸溶液中溶解,其中的过氧化物与碘化钾反应生成碘,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析出的碘。用过氧化物相当于碘的质量分数或1 kg样品中活性氧的毫摩尔数表示过氧化值的量。
二
3.1 试剂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对于试剂中所用的石油醚增加了其确认要求,删除了重铬酸钾,增加了丙酮、淀粉酶和木瓜蛋白酶,并且对于增加的试剂明确指出了其酶的活力要求。
三
3.2 试剂配制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对于三氯甲烷-冰乙酸溶液的配制,只要求按照2:3的体积比混合均匀即可;
淀粉浓度由原来的浓度比1%,改成10g/L;
将石油醚确认要求提到3.1试剂里面。
碘化钾饱和溶液,按照要求14g加10ml水就可成饱和溶液,因此新标准减少了碘化钾的量改为16g ,并且减少了使用前检测的描述。
四
3.3 标准溶液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五
设备仪器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关于仪器和设备:
1.明确了旋转蒸发仪的配套旋蒸瓶为棕色的;
2.增加了恒温水浴振荡器、高速冷冻离心机:转速≥5 000 r/min、顶置搅拌器;
六
试样制备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2023版标准新增
关于样品制备:
1.2016版标准中5.1试样制备"样品制备过程应避免强光,并尽可能避免带入空气。"修改为“样品制备过程应避免强光﹐制备后油脂密闭保存﹐尽快测定。”;
2.增加了植脂奶油和粉末油脂制品的试样制备;
七
试样的测定(基本无变化)
2016版标准
2023版标准
第二法:电位滴定法(删除其测量范围,其他基本无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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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内容参考GB5009.227.20-2016、GB5009.227-2023,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食品小测,审核:小汇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新旧版本内容变化//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发出关于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的公告。小理根据 GB 5009.12-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文本,为大家整理出新旧标准变化对比(蓝色为改动之处,划线为删除之处)。接下来一起看看吧~
删除了原标准第四法二硫腙比色法。
现有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法
增加了乙酸铵、乙酸钠
试剂配制:增加了硝酸溶液(1+99)、乙酸钠溶液(2mol/L)、乙酸铵溶液(1mol/L)
标准品:
或经国家认证并授予标准物质证书的一定浓度的铅标准溶液中删除了“一定浓度”
标准溶液配制:
2016 | 2023 |
铅标准储备液(1000mg/L) 铅标准中间液(1.00mg/L) 铅标准系列溶液:吸取分别吸取铅标准中间液(1.00mg/L) 0mL、0.500mL、1.00mL、2.00mL、3.00mL、和4.00mL于100ml容量瓶中........ | 铅标准储备液(1000mg/L) 铅标准中间液(10.0mg/L) 铅标准使用液(1.00mg/L) 铅标准系列溶液:吸取分别吸取铅标准使用液(1.00mg/L) 0mL、0.2mL、0.5ml、1.0mL、2.0mL和4.00mL于100ml容量瓶中........ |
增加了硝酸溶液这几项:
删除了原标准注:在采样和试样过程中,应避免试样污染。
2016 | 2023 |
粮食、豆类样品 | 固体样品:干样、鲜样、速冻及罐头食品 |
蔬菜、水果、鱼类、肉类等样品 | 液体样品 |
饮料、酒、醋、酱油、食用植物油、液态乳等液体样品 | 半固体样品 |
试样前处理:
湿法消解:
增加如下内容
微波消解:
固体试样称样量由0.2-0.8g修改为0.2-2g,赶酸近1ml修改为赶酸近干。并增加如下内容:
压力罐消解:
固体试样称样量由0.2-1g改为0.2-2g,赶酸近1ml修改为赶酸近干。并增加高盐食品除盐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仪器参考条件由参考附录B修改为附录C。具体附录变化请查询国标。
标准曲线的制作:增加内容如下:
增加内容如下:
V-试样消化液的定容体积(如按需除盐试样前处理,则为洗脱液体积)
精密度:增加以下要求:
增加内容如下:
第二法第三法变化不大,这里就不一 一列举,具体内容可以查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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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食品理化检测,编辑:食品小测,审核:小汇
//GB 5009.35-202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与2016版内容对比//近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茶叶》(GB 31608-2023)等8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其中包括GB5009.35-202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该标准内容变化较大,替代的标准多,覆盖基质范围更全面,将于明年3月6日实施。那它对比旧标准2016版有什么修改?
01 替代的标准GB5009.35-2023代替GB 5009.3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 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 5009.14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诱惑红的测定》、GB/T 9695.6-2008《肉制品胭脂红着色剂测定》、GB/T 21916-2008《水果罐头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02 内容对比变化内容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1.2023版新标准增加了靛蓝、诱惑红、酸性红和喹啉黄4种合成着色剂。
2.2023版新标准增加和明确了适用基质种类:旧版适用范围窄,新版适用于食品中,增加了适用基质的种类。
3.样品前处理原理和提取方法改变
3.1原理变化:
由聚酰胺吸附法或液-液分配法提取变为乙醇氨水溶液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的方式,仪器分析仍然是高效液相外标法定量未改变。
3.2试样制备方式变化:新版标准试样制备方式更简单,分为液体和粉状,半固体和固体试样,要求混合均匀即可。
3.3样品前处理方法变化:旧版标准对于不含赤藓红的样品使用聚酰胺吸附法,含赤藓红的样品按照液-液分配法;新版标准采用乙醇氨水溶液提取+固相萃取柱净化的前处理方式,基质分为液体类试样、固体类试样和含油量较大的试样三种。
2016版:
2023版:
4.仪器参考条件变化:色谱柱、进样量和检测器未变,柱温由35℃变为30℃,检测器波长改变,梯度洗脱时间和流动相比例改变,具体见下方标准。2016版:
2023版:
5.修改了检出限和定量限:
2.【日程更新】2023乳及乳制品检测技术研讨会与您相约西安~~
3.【检验员证书】2023年食品理化检验员专业技能等级培训的通知
4.【证书·随报随学】2023年食品微生物检验员专业技能等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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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食品仪器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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